根據《河北省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實施細則》,我局委托中介機構對撫寧區、盧龍縣申報的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經專家評審,以下項目符合立項要求,現予以公示。
7月30日秦皇島市農業農村局組織評審專家組,對全市申報2020年度秦皇島市農業豐收獎的材料進行了評審,共有10項獲得秦皇島市農業豐收獎。其中,一等獎4項,二等獎4項,三等獎2項,現予以公示。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如有不同意見,請于2021年8月7日前,以書面形式正式向局機關黨委(紀委)和科教科提出。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簽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
各縣區(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北戴河新區)財政局、扶貧辦、發展改革局、民族工作部門、農業農村局、林業主管部門: 為加強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下簡稱銜接資金)使用管理、提升資金使用效益,省財政廳等六部門下發了《河北省財政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河北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冀財農〔2021〕26號)。為做好銜接資金管理工作,助力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現就貫徹落實《河北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對北戴河區農業農村局呈報的《2021年北戴河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原2018年國土項目)的請示,經市局研究并報請專家會議評審,原則同意北戴河區農業農村局上報的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方案及概算,現予以公示:
根據河北省農業農村廳文件冀農發〔2021〕139號《關于開展2021年河北省美麗休閑鄉村暨中國美麗休閑鄉村申報和監測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積極組織,認真篩選各縣區上報的河北省美麗休閑鄉村申報材料,按照通知要求組織以張家口市農業農村局曹振斌副局長為組長,張家口市農業環境與農產品質量管理站郭秀麗站長、產業辦張銳軍主任為評審專家成員的3人評審專家組,從申報村主體、資源優勢、服務設施、產業規模、鄉風民俗、品牌效應等方面嚴格評審、擇優評選,現按先后排序推薦名單公示如下:
寬城滿族自治縣、雙灤區農業農村局申報的2021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經過市級專家評審和市農業農村局研究通過,現予以立項公示。
?根據《廊坊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做好2021年示范家庭農場申報和監測的通知》(廊農經〔2021〕14號)要求,各縣(市、區)按程序進行了推薦申報。市農經站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評選出61家市級示范家庭農場。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現將評審結果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市農業農村局農經站以實名反映或舉報。
根據廊坊市農業局、廊坊市財政局《廊坊市現代農業園區項目市級經費管理辦法》(廊農財〔2016〕78號),經局黨組會同意,現將《2021年度市級現代農業園區擬認定名單及市級都市現代農業建設專項資金安排表》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于10月21日前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至廊坊市農業農村局。
依據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2年省財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示范帶動項目(托管服務組織培育示范縣)申報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各縣(市、區)項目申報情況,我局進行了綜合考量,擬推薦永清縣和大城縣申報2022年省財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示范帶動項目(托管服務組織培育示范縣)。
根據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2021年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暨省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監測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國家、省級示范社監測辦法,按照示范社填報、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審核、市局審核匯總等程序,對全市7家國家示范社和40家省級示范社進行了監測。7家國家示范社和32家省級示范社監測合格,8家省級示范社監測不合格。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現將結果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實名反映。
根據《河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省級示范家庭農場申報和監測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按程序進行了推薦申報,市農經站對推薦材料進行復核,共選出擬申報省級示范家庭農場7家。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現將評審結果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市農業農村局農經站以實名反映或舉報。
?根據2021年廊坊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監測和申報工作安排,現將《2021年廊坊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擬認定名單》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建議,請于9月27日前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至廊坊市農業農村局。
為進一步規范廊坊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認定和運行監測工作,市農業農村局根據國家、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相關管理辦法制定了《廊坊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現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建議,請于5月18日前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至廊坊市農業農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