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調動廣大農業科技術推廣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根據《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獎勵辦法》和《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農業農村部定于2019年2-5月組織開展2016-2018年度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以下簡稱“豐收獎”)申報工作。我局組織本市豐收獎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范圍和數量
豐收獎包括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農業技術推廣貢獻獎和農業技術推廣合作獎三個獎項。
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以下簡稱“成果獎”)獎勵取得顯著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的農業技術推廣項目。
農業技術推廣貢獻獎(以下簡稱“貢獻獎”)獎勵長期在農業生產一線從事技術推廣或直接從事農業科技示范工作,并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包括各級農技推廣機構、農業科研教學單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人員。
農業技術推廣合作獎(以下簡稱“合作獎”)獎勵在農業技術推廣活動中做出重要貢獻的農科教、產學研相結合的多單位合作團隊。
二、評審標準和申報條件
(一)成果獎
1.一等獎評審標準。推廣過程中技術集成、熟化等有重大創新;推廣方式方法與機制有重大創新,組織管理水平國內領先;創新成果推廣范圍廣、規模大、普及應用率高,租金綠色發展成效顯著;推進產業發展和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效果顯著,區的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本次評獎一等獎獨立評審,上報獎項不順延至二三等獎。
2.二三等獎評審標準。推廣過程中技術集成、熟化等有重要創新;推廣方式方法與機制有較大創新,組織管理水平國內先進;創新成果推廣范圍較廣、規模較大、普及應用率較高,符合綠色發展要求;推進產業發展和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效果好,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二三等獎申報時不區分獎項。
3.申報條件。申報成果獎的項目,推廣的技術或模式要符合綠色提質增效要求;生產過程不違背地方、行業或國家標準;具有成果應用證明;推廣活動中涉及的物化成果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無重復報獎內容;成果無爭議。
(二)貢獻獎
1.評審標準。為服務區引進推廣重大農業技術3項以上(其中近3年來不少于1項),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技術規范,普及應用率高;示范推廣重大集成創新技術,區域內具有獨特性和引領性,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在基層農技推廣方式方法和服務機制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培育、特色農業發展等方面業績突出。
2.申報條件。縣鄉農技推廣人員須在基層從事推廣工作10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編制身份從事農技推廣工作時間),常年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時間在一線從事技術推廣服務;地級市及以上相關機構人員須連續從事農技推廣工作10年以上,常年有三分之一以上時間在一線從事技術服務;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等人員連續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10年以上,常年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時間在一線從事技術服務。
在一線從事科技扶貧工作且業績突出的人員可優先推薦。同時可適當放寬在工作中有重大貢獻的人員從事農技推廣工作時間限制。曾獲農業技術推廣貢獻獎的人員不再申報。
(三)合作獎
1.評審標準。具有明確的目標任務、可持續的合作方式,形成協同推廣機制;連續多年合作開展農技推廣工作,新春具有重大推廣價值的技術或模式;帶動區域基層農技推廣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對促進區域產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對類似區域具有重要引導和借鑒意義。
2.申報條件。要求兩個及以上系統(其一須為農技推廣系統)的多家單位在基層緊密合作開展農技推廣活動;合作成果在推動農業綠色發展、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中發揮突出作用,得到當地政府和農民的認可;連續合作3年(含)以上。
三、主要完成人和單位
(一)成果獎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單位
1.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人最多25人;主要完成人必須是參加本項目實施過程一半以上,在方案設計、技術集成、示范推廣、咨詢知道等方面做出重大貢獻者,并在申報表中具體說明;地市級及以上相關各類技術人員比例不得高于30%,鄉鎮推廣機構和各類經營主體人員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按貢獻大小排序,本人簽名,實施期所在單位蓋章。驗收或評價(鑒定)小組成員不能作為申報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2.主要完成單位。在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并且須具有法人資格;不超過8個。
(二)合作獎主要完成人和單位
主要完成人總數不超過35人;主要合作單位不少于5個。每個合作單位主要完成人不超過10人,應明確個完成人的具體貢獻。按貢獻大小排序,本人簽名,實施期所在單位蓋章。
獲得豐收獎個人榮譽證書的人員,均為豐收獎主要完成人。行政機關、公務員不得作為豐收獎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一個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豐收獎一個報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四、成果獎效益測算
(一)經濟效益測算包括成果產品總產量、帶動增產量、成品收入總額、帶動收入增長量、投入產出比、節省支出金額、產品附加值等方面。
(二)社會效益測算包括產品品質監測結果、成果推廣應用面積、勞動力帶動量、新興產業衍生量、公眾認可率等方面。
(三)生態效益測算包括農業投入品減少量和利用提高率、秸稈綜合利用提高率、養殖副產物綜合利用提高率、農膜回收提高率、水土流失減少量、資源利用增長率、環境治理修復面積、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環境改善等方面。
五、申報材料
(一)成果獎
1.申報書
2.工作總結
3.成果驗收或評價報告或其他能證明成果水平和質量的材料
4.縣級以上農業農村或統計部門成果應該證明(實施區域3個縣以上的,至少3個縣提供;3個縣以下的,每縣提供)
5.合同書或計劃任務書或實施方案
(二)貢獻獎
1.申報書
2.相關應用證明
3.其他相關材料
(三)合作獎
1.申報書
2.工作總結
3.合作證明
4.相關應用證明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豐收獎申報材料形式審查不合格的不予補正。
六、其他要求
1.申報單位在申報時,應將申報項目全部內容在本單位公告欄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并在報送材料時,同時報送加蓋公章的公示說明。
2.本次申報成果獎的成果驗收或評價(鑒定)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前五年內。
3.請申報單位與3月29下班前,將申報書和附件正本一式2份,報送至農業農村局科教處,并做好省級初審匯報準備。通過初審的單位根據省級初審結果,完成網上填報。初審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聯系人:初蔚琳,聯系電話:8203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