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相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天津市關于進一步支持發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辦規〔2020〕16號)和《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互聯網+先進制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的實施意見》(津政發〔2018〕12號),搭建供給和服務資源池,支撐相關政策措施落地實施,培育工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的產業生態,加速我市制造業轉型升級,我局決定組織開展智能制造與工業互聯網服務機構(第三批)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基本條件
1.申報單位應在天津市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具備較強的項目開發、資金籌措、實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會信用。
2.申報單位具備在我市開展相關業務的技術、服務和相關人員團隊的支撐能力。
3.申報單位應有在兩化融合、智能制造和工業互聯網等應用領域成功實施的典型案例,特別是在我市范圍內實施的案例。
二、申報要素及要求
(一)工業企業智能化升級咨詢診斷服務商
1.申報單位須認可《天津市關于進一步支持發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辦規〔2020〕16號)及相關實施細則中我市工業企業智能化升級咨詢診斷服務的相關政策,嚴格遵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天津市智能制造專項資金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工信規〔2020〕4號)中關于項目、專項資金、服務商等管理的有關規定。
2.申報單位具有較強的本地化智能化升級咨詢服務能力,服務隊伍的人員數量和構成相對穩定,有豐富的咨詢診斷服務經驗,且能夠支撐和保障咨詢診斷工作完成。
3.申報單位至少應有2個以上獨立完成的智能化升級咨詢診斷服務案例,特別是在我市范圍內實施的案例,案例所形成的咨詢診斷報告應符合《天津市工業企業智能化升級咨詢診斷報告》編制的基本要求。
4.申報單位至少應具備為3個以上不同行業的工業企業開展咨詢診斷服務的能力。
5.申報單位須采用列入國家標準或行業推薦的評估評測體系模型。診斷評測模型應具備科學性、權威性、通用性和全面性,測評結果客觀、準確。
6.申報單位須填寫《天津市工業企業智能化升級咨詢診斷服務商申報書》(見附件1),并按照提綱要求編寫相關材料。
(二)工業企業上云平臺服務商
1.申報單位須認可《天津市關于進一步支持發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辦規〔2020〕16號)及相關實施細則中我市工業企業智能化升級咨詢診斷服務的相關政策,嚴格遵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天津市智能制造專項資金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工信規〔2020〕4號)中關于項目、專項資金、服務商等管理的有關規定。
2.應在我市有較強的本地化支撐服務和市場開拓能力,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具備項目開發、資金籌措、實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會信用。
3.技術水平、服務能力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在我市應具備保障其工作開展的技術和服務團隊及人員配備。
4.應有在工業互聯網應用、企業上云領域、成功實施的典型案例,特別是在我市范圍內實施的案例。
5.擁有成熟穩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平臺網站可正常訪問,云服務產品覆蓋領域較為全面,能夠為企業提供云基礎設施服務、企業平臺系統服務、業務應用服務、產品/設備上云服務(申報單位應至少具備3項上述能力)等公有云服務,平臺運營情況良好,企業上云用戶不少于50家。
6.平臺能夠為工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提供支撐服務,具備云基礎設施、數據采集和整合、軟件開發和集成環境、大數據分析等基礎技術能力;具備工業應用軟件提供、技術資源共享、行業協同服務、產業資源配置等服務功能;同時具備數據接入安全、訪問控制安全和平臺安全等安全保障能力。
7.應配合主管部門做好企業上云情況統計、宣貫培訓、客戶對接、上云示范標桿打造等工作,并按相關規定要求提供上云情況和上云數據。
8.申報單位須填寫《天津市工業企業上云平臺服務商申報書》(見附件2),并按照提綱要求編寫相關材料。
(三)工業企業智能化升級解決方案商
1.申報單位應為從事智能制造軟、硬件裝備和系統的設計、開發、安裝、調試業務的產品供應商、服務提供商或系統集成商,為制造企業智能化轉型升級提供數據采集、工業軟件、行業解決方案、系統集成、工業信息安全等解決方案一類或多類服務。
2.申報單位應具備本地化系統解決方案供應、技術支撐、項目實施能力,擁有一定數量的專業人員和服務團隊。
3.申報單位應具備一定的核心競爭力,數據采集方向的服務商的解決方案應覆蓋多種設備,并實現與不同信息系統的數據互通;工業軟件方向的服務商所提供的軟件應具備自主知識產權以及行業的通用性;行業解決方案方向服務商的解決方案應體現完整性和行業通用性,并具備針對企業需求進行調整的能力;系統集成方向的服務商應具備將工業軟件、機器人、各類核心裝備等多種異構裝備、異構系統之間實現集成的能力;工業信息安全的服務商具備為工業企業提供邊界安全、終端安全、監測審計方面的防護類產品,身份認證、安全運維等管理類產品,安全評估、安全咨詢等咨詢服務,安全集成、安全加固等實施服務,及安全應急、安全培訓等運營服務的能力。
4.申報單位應具備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解決方案已在部分行業或企業(特別是本市企業)開展應用并實施完成,取得良好的效果。
5.申報單位可申報其中的一個或多個方向,須填寫《天津市工業企業智能化改造解決方案商申報書》(見附件3),并按照提綱要求編寫相關材料。
三、申報流程
1.申報單位可申報一類或多類服務商,并對所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六份,采用A4紙雙面打印,加蓋單位公章后連同附件一并于左側膠裝成冊,不得采用長尾夾、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word版)必須同時報送,現場提交,不接受快遞、郵寄、電子郵件等方式。電子文檔請按照“申報方向+單位名稱”的方式命名,電子版材料應與紙質版相同。
2.請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轄區內單位的組織、申報等工作,滿足申報范圍及相關條件的單位可自愿填報。
3.請各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于2021年4月1日前報送我局信息技術發展處(河西區友誼路35號城市大廈1018)。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工業企業智能化升級咨詢診斷服務商申報書
??????2.天津市工業企業上云平臺服務商申報書
??????3.天津市工業企業智能化升級解決方案商申報書
?????????????????2021年03月11日
(聯系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信息技術發展處 鄧永紅;
??聯系電話:83608083)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