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為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確定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地方的通知》(國知辦保函字〔2019〕1105號)要求,確保我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試點工作順利規范進行,根據原質檢總局《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細則》,國家知識產權局《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我局制定了《河北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工作規范(試行)》,現予以印發。即日起我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本規范要求開展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申請的受理和審核工作,請各有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聯 系 人:劉超宇 0311-67565826
李 穎 0311-67565822
附件:河北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工作規范(試行)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