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農村局: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公布第三次監測合格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單的通知》,現將我省監測合格的198個國家示范社與69個監測不合格國家示范社名單公布,請各市做好監測合格示范社名單發布、證書發放等有關工作,切實做好指導、扶持與服務工作;取消69個監測不合格示范社資格并從國家示范社名錄中刪除,按省級示范社進行統計和監測。
各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全省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任務已基本完成,為督促各地及時完成冷鏈設施建設驗收工作,規范工作程序,根據《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晉農市發﹝2020﹞10號)和《山西省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參考技術方案(試行)》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2020年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項目驗收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根據省科技廳《關于2021年度山西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晉科函[2021]38號)要求,經組織申報,擬提名1項山西省科技進步獎,現將擬推薦項目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材料見附件),公示期從2021年 6月 4日至2021年 6月 15日。公示期內,如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布的內容持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實名(注明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向山西省農業農村廳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證據材料。單位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簽署本人真實姓名,我廳對異議人身份和反映情況予以保密。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異議不予受理。
各市農業農村局、應急管理局,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 2020年,各地農業農村部門、應急管理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積極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經過縣級申報、市級推薦、省級審查、公示等程序,確定介休市、清徐縣、陽泉市郊區為2020年度省級“平安農機”示范縣,清徐縣集義鄉等9個鄉鎮
各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好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切實做好2021至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支持引導農民購置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推動全省農機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在總結近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的《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我省制定了《2021-2023年全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各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為加快補齊我省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短板,推進農產品流通現代化,從源頭加快解決農產品出村進城“最初一公里”問題,按照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的通知》(農辦市〔2021〕7號)精神,結合山西實際,現將2021年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推進工作通知如下:
根據農業農村部農墾局、財政部農業農村司《關于報送欠發達國有農場名單的通知》(農墾規〔2021〕31號)要求,經廳黨組會議通過,確定了7個國有農場為山西省“十四五”時期農墾欠發達國有農場,現將名單公示如下,公示期為10日(2021年6月1日至6月10日):
為貫徹落實省委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我廳《關于促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的指導意見》(晉農加工發〔2018〕7號)和《農業產業化省級示范聯合體認定和監測暫行辦法》(晉農產發(2020)8號)的要求,嚴格按照認定標準,經牽頭企業主體申報、市縣主管部門初審、省級主管部門復審、組織專家評審并征求省發改委、省稅務局、人民銀行等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意見,擬認定山西綠色山區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等47家聯合體為山西省2021年度農業產業化省級示范聯合體。現將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2020年7月12日-7月18日,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任何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對擬認定的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及牽頭
根據《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4號)和《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0年利用社會資本投資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通知》(晉農建發〔2020〕10號),經委托山西省農業規劃設計研究院對山西大地環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上報的擬在應縣、壽陽縣、文水縣實施的3個2020年度社會資本參與省級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報告進行審核,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現將評審通過的項目情況予以公示。?
關于梳理報送2021年度需加大建設用地保障力度的省級重大項目清單的通知
2021年國家物流樞紐申報工作正式啟動 ?時間:2021-07-21 16:31?來源:經貿處 ?打印?字體:?放大?正常?縮小?分享 為切實做好“十四五”時期我省物流樞紐建設工作,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省發展改革委將指導推動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做好申報工作,并組織專家對建設方案進行初步審查。擬申報的國家物流樞紐發展定位、空間布局、樞紐運作等應符合城市或區域物流等相關規劃,并與國土空間規劃、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等有機銜接,具備穩定運行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申報截止時間為8月1日。 聯系人:省發展改革委經貿處??
2021年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擬確定名單公示 ?時間:2021-07-21 10:16?來源:高新處 ?打印?字體:?放大?正常?縮小?分享 按照《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晉發改高新函〔2021〕66號)有關要求,我委委托山西省投資咨詢和發展規劃院組織開展了2021年省級工程研究中心評審工作,初步提出了2021年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擬確定名單(見附件),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三個工作日(2021年7月21日—7月23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反饋至山西省發展改革委高新處。書面意見請寫明提出異議的理由和事實依據,意見提出人須寫明真實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