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0年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工作的通知》(農辦經[2020]6號)要求,我廳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了 2020年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工作。經縣級初審、市級復審,省級集中審核,認定88家申報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其中農業部門推薦64家,林業部門推薦 15家,供銷系統推薦9家)和水利部門推薦的7個全國農民用水合作示范組織符合申報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