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1 年省級農業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轉移支付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冀農財發〔2021〕18號)要求,永清縣農業農村局通過發布遴選信息、企業自行申報、專家評審篩選,向市農業農村局上報了“2021年度精品蔬菜產業集群項目”和“2021年度優質專用葡萄產業集群項目”申報請示及實施方案,市局于10月27日組織專家組,對以上兩類項目進行了實地審核和方案評審。現將審核評審結果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見,請于2021年11月18日前書面(或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反饋至市農業農村局。
?根據《廊坊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做好2021年示范家庭農場申報和監測的通知》(廊農經〔2021〕14號)要求,各縣(市、區)按程序進行了推薦申報。市農經站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評選出61家市級示范家庭農場。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現將評審結果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市農業農村局農經站以實名反映或舉報。
根據廊坊市農業局、廊坊市財政局《廊坊市現代農業園區項目市級經費管理辦法》(廊農財〔2016〕78號),經局黨組會同意,現將《2021年度市級現代農業園區擬認定名單及市級都市現代農業建設專項資金安排表》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于10月21日前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至廊坊市農業農村局。
依據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2年省財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示范帶動項目(托管服務組織培育示范縣)申報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各縣(市、區)項目申報情況,我局進行了綜合考量,擬推薦永清縣和大城縣申報2022年省財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示范帶動項目(托管服務組織培育示范縣)。
根據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2021年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暨省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監測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國家、省級示范社監測辦法,按照示范社填報、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審核、市局審核匯總等程序,對全市7家國家示范社和40家省級示范社進行了監測。7家國家示范社和32家省級示范社監測合格,8家省級示范社監測不合格。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現將結果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實名反映。
根據《河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省級示范家庭農場申報和監測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按程序進行了推薦申報,市農經站對推薦材料進行復核,共選出擬申報省級示范家庭農場7家。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現將評審結果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市農業農村局農經站以實名反映或舉報。
?根據2021年廊坊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監測和申報工作安排,現將《2021年廊坊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擬認定名單》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建議,請于9月27日前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至廊坊市農業農村局。
為進一步規范廊坊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認定和運行監測工作,市農業農村局根據國家、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相關管理辦法制定了《廊坊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現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建議,請于5月18日前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至廊坊市農業農村局。
按照《2021年市級培育扶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項目資金實施方案》,經過鄉縣兩級申報推薦、市級材料審核、專家組實地考核綜合打分等程序,2021年市級財政資金培育扶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項目,擬扶持5個農民合作社和7個家庭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