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一號文件精神,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要求,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打造農業高新技術、高端人才、科技企業、新興業態等多要素聚集的農業科技園區,引領帶動農業提質增效,帶動農民增產增收。經研究決定,啟動2021年市級農業科技園區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市級農業科技園區需符合《保定市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園區建設規劃要符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要求。圍繞現代農業和創新驅動發展,制定科學合理的園區建設規劃,以種植業為主的園區連片面積原則上不小于1000畝、養殖業為主的園區大于全市規模養殖平均水平,且已完成了土地流轉等相關手續。 (三)園區建設要圍繞當地農業特色產業發展。要具備一定的科技創新能力,有穩定的科技研發、推廣轉化隊伍,對縣域主導產業具有較強的引領示范帶動作用。 (四)園區要有健全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牽頭組建科技園區建設領導小組,設立管理委員會,管委會主任由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立技術領導小組,有與園區建設規劃相配套的資金、人才、科技等規章制度,有相應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二、組織申報 由農業科技園區所在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組織申報單位準備相關申報材料,向保定市科技局提出申請,市科技局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采取會議評審與實地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對農業科技園區的規劃設計、現實基礎、發展潛力等進行評審、論證,提出評審意見。 三、申報材料 (一)、《保定市農業科技園區申報書》(格式見附件1); (二)、《保定市農業科技園區總體規劃》(格式見附件2) 四、申報時間 請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做好推薦工作,于2021年4月20日前,將農業科技園區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一式6份報送保定市科學技術局農村科技處,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bdskjjnc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