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國家級高新區管委會,有關單位:
按照《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建設實施辦法(試行)》(云科規〔2019〕4號)中關于“管理服務”的有關工作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并加強入庫企業日常管理服務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管理服務對象
本次管理服務對象為我省2019年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建設啟動以來進入省培育庫的在庫企業(具體清單見附件1)。
二、管理服務內容
(一)請各州(市)科技局匯總本州(市)轄區內入庫企業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主要產品及主營收入等相關情況并填寫明細表(具體格式見附件2),并于2021年1月29日前報省科技廳高新處。
(二)請各州(市)科技局按照《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建設實施辦法(試行)》(云科規〔2019〕4號)規定,對本州(市)轄區內的入庫企業進行動態監督管理,對入庫企業存在以下4類行為的,及時報請出庫。
1.在申請和報送統計數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2.連續2年無故未報送統計數據或達到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條件但不按要求進行申報的;
3.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或失信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云南省的;
4.各州(市)科技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不符合入庫條件的。
(三)根據入庫企業需求,省科技廳實行“一企一策”和隨訪服務,將確定專人跟蹤了解庫內企業培育進展情況,從技術領域,知識產權申報方向、有效性、關聯性、核心支持作用,近3年研發項目和研發費用歸集,如何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和規范轉化鏈條等方面,指導企業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在庫企業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格按照《云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建設實施辦法(試行)》(云科規〔2019〕4號)有關要求,本著客觀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開展在庫培育和認定申報工作,并積極配合所在州(市)科技局做好監督管理服務工作。對在庫過程發現的問題不得隱瞞,須如實上報,并對上報和留存備查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
(二)各州(市)科技局、培育服務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服務工作時,要認真落實中央和省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本次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做好各項監督管理服務工作。
四、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高新處聯系人:吳菲、左琳昆
電話:0871-63160665(兼傳真)
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促進會聯系人:姚廣博、魏金亞
電話:0871-63130753
材料報送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號省科技大樓17樓17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