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啟動第二批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申請和備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區改發局:
科技特派員工作站是科技特派員工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科技特派員、市(縣)科技部門、鄉鎮(街道)政府、園區管委會和服務單位聯系溝通的重要橋梁。為進一步加強全省科技特派員工作體系建設,提高科技特派員工作服務保障能力,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方案》(冀政辦字〔2020〕197號)和省科技廳《關于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意見》(冀科綜〔2020〕36號),決定啟動第二批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申請和備案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基本條件
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的建設主體是鄉鎮(街道)政府或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高新區、農業科技園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園區管委會。應具備固定的辦公場所,配備鄉鎮科技特派員等專(兼)職工作人員,具有必要的辦公、通信、人員接待等條件。申請建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的鄉鎮(街道)或園區應有一定的產業基礎,聚集一定數量的企業、農業合作社等服務單位,有較強的科技創新需求和創新動力。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10家以上的鄉鎮(街道)政府或省級以上園區建立科技特派員工作站。
二、申請和備案程序
具有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建設需求和較強工作積極性的鄉鎮(街道)政府或園區管委會提出建設申請,填報《河北省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建設申請書》,經所在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和市科技局審核,擇優向省科技廳推薦。市管開發區可直接由市科技局審核推薦。省科技廳對各地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通過復審的予以備案。
三、支持政策
對通過復審并予以備案的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由省科技廳給予5萬元的經費補助,用于工作站的建設與運行。省科技廳對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工作績效進行評價,按照績效評價結果給予一定運行經費補助。
四、相關事項
(一)請各市科技局組織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相關園區管委會做好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建設謀劃工作,并根據《2021年度科技特派員工作站任務表》分配的任務指標,擇優向省科技廳推薦。
(二)請各市科技局將各單位填報的《河北省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建設申請書》一式3份,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連同《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匯總表》和《科技特派員工作站撥款信息匯總表》各1份于2021年2月8日前(暫定)報省科技廳,電子版請發電子郵箱。
聯系人:白雙艷 0311—85811539,手機 15076139585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裕華東路105號,省科技廳區域創新處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