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發[2016]278號
各有關單位:
按照《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辦法》(京科發〔2012〕329號)有關規定,現啟動2016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網絡申報時間截止到2016年6月20日,紙質材料報送時間截止到2016年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條件
1.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
(二)申報項目條件
1.具有國內先進及以上技術水平,知識產權明晰;
2.實際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近三個會計年度(是指2013年至2015年,企業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以實際年度計算,下同)的年均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
3.符合國家的相關行業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要求。
(三)支持領域
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生物產業、節能環保產業、新材料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新能源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具體支持領域和重點支持方向參照《2016年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領域》(附件1)。
針對非首都功能的新增產業禁止和限制清單,在《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5年版)》內的產業不予支持。
(四)2012年以來(含2012年)已獲得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的企業不能申請2016年度項目認定。企業每年只能申請認定一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已獲得本市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能申請認定。
三、申報程序
1.企業登錄網絡工作系統(http://211.99.138.10:8080/cgzhSys),在線填寫注冊信息;
2.完成注冊的企業,請在網絡工作系統按照要求填報,并掃描上傳所有附件材料(文檔附件大小不超過10M);
3.經審核通過后,企業打印系統導出的申報書(帶水印),連同相關附件裝訂成冊,加蓋企業公章,報送正式申報材料至受理地點。同時,攜帶相關附件原件備查。
四、申報材料
(一)《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附件2)。
(二)關于企業歷史沿革以及主營業務、人員構成、技術創新、市場銷售等方面情況的介紹材料(不超過3000字)。
(三)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三證合一企業不需提供)、稅務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三證合一企業不需提供)。
(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近三年來各個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復印件)。
(五)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應如實反映項目的實際投資額及固定資產投資額,項目近三年來各個年度的研發投入、銷售收入、繳納稅費、凈利潤和凈利潤率、出口等數據。
上述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是指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發布的《參與北京市201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介機構名單》(附件3)范圍內的會計師事務所。
(六)項目實施應具備的固定資產證明、房屋產權或租賃證明(復印件)。
(七)上報市統計部門的2015年度統計報表(復印件)。
(八)對于特殊行業的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的相關行業管理規定,符合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要求,并提供相應的行業許可證明(復印件)。
(九)企業及項目的知識產權證書,企業人員入選國家和北京市人才引進培育計劃,企業獲國家和北京市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情況,項目獲科技獎勵和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正式上報材料要求:提交原件兩份,A4紙打印,左側膠裝成冊,材料封面和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
五、材料受理
受理地址: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里橋西南角)二層A島A1-A6窗口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受理電話:89150202
政策咨詢電話:64874216
網絡技術支持:64101539,13161149996,13051199980,15510149995
六、其他事項
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中關村管委會從未指定、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代理申報活動。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領域.doc
2.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doc
3.參與北京市201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介機構名單.doc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