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北京市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建設,弘揚工匠精神,鼓勵工藝美術大師繼承傳統、創新技藝、培養人才、創作精品,根據《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和《北京市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要求,現組織申報北京市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在北京市依法注冊或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由獲得北京特級工藝美術大師、民間工藝大師或北京一級工藝美術大師、民間工藝大師主持業務工作,具有設計創作、產品研發、技藝傳承、人才培養與展示宣傳等功能的工作室。
二、申報條件
(一)大師示范工作室在北京市內依法注冊登記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固定經營場所,從事北京傳統工藝美術產品的設計、生產或銷售。
(二)大師示范工作室創辦人或主持人,具備北京特級工藝美術大師、民間工藝大師或北京一級工藝美術大師、民間工藝大師稱號,身體健康,并在工作室內完成其所從事技藝的設計、生產的關鍵環節以及人才培養工作。一位大師不得作為多個大師示范工作室的創辦人或主持人進行重復申報。
(三)大師示范工作室財務收支狀況良好。原則上近3年主營業務收入共計不低于人民幣200萬元,現金流總體穩定,有較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四)大師示范工作室要有較完善的創作、制作和展示條件。工作室具有相對獨立的大師創作和制作空間,要求面積達到100平方米以上,所從事傳統技藝的關鍵流程須在工作室內完成。工作室具有相對獨立的展示空間,展示大師優秀作品及工藝流程,要求面積達到50平方米以上。
(五)大師示范工作室創辦人或主持人應為市經濟信息化委確定的北京工藝美術帶徒大師,目前進行藝徒培養,有3名及以上相對固定的繼承人(傳承人),至少1名繼承人(傳承人)在本工作室工作。工作室須擁有技藝人員3名及以上,并簽訂勞動合同。
(六)大師示范工作室有較明確的創作方向和創作項目計劃,要求工作室創辦人或主持人近3年在國家及北京工藝美術重要展會上獲獎。
三、申報材料
(一)《北京市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申請表》(見附件);
(二)申報主體注冊登記證照復印件;
(三)工作室近3年的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
(四)工作室平面圖,證明工作室獨立創作和制作空間、獨立展示空間的相關材料;
(五)大師與繼承人(傳承人)身份證明材料及確立關系的證明材料,即大師的身份證、大師證書、相關學歷、職稱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材料的復印件,繼承人(傳承人)的身份證、職稱證書等材料的復印件,工作室3名及以上從業人員勞動合同的復印件;
(六)能清晰地記錄并展示完整的工藝流程及關鍵技藝環節的圖片、文字、影像等相關說明材料;
(七)作品獲近3年國家及北京工藝美術重要展會獎項證書復印件,獲獎作品的圖片;
(八)用于大師工作室申報的房屋屬性及使用期限等相關材料。
四、申報時間和程序
(一)2018年9月7日—9月26日,大師示范工作室申報單位登錄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官網(輸入網址http://jxw.beijing.gov.cn),進入“辦事服務”專欄,“辦事入口”進行注冊、申報(新用戶須注冊并經審批通過方可開始申報),進入工藝美術專項的獎勵類頁面進行項目信息填報并完成提交。申報單位根據申報材料要求,填報《北京市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申請表》電子版,并準備其他材料的電子版或掃描件,發送至郵箱wangxiao@bjeit.gov.cn。
(二)申報材料確認后,申報單位于2018年10月8日—10月10日,提交所有申報材料的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報送至北京工藝美術行業發展促進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體北路6號凱富酒店大廈409辦公室)。
五、獎勵方式
最終被評審為大師示范工作室的申報單位將向社會公布,大師示范工作室有效期為3年,首次被評審為大師示范工作室的單位可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獎勵資金須符合《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細則的要求,在北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資金中列支。
六、聯系方式
北京工藝美術行業發展促進中心:王霄 85235981
都市產業處:安雄 57587800
附件:北京市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申請表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