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運行管理辦法和績效評估辦法的規定,按照評估工作計劃,省科技廳會同河北省科技評估中心組織評估專家,對32家省級重點實驗室、98家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1家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共151家省級研發平臺進行了建設運行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已經廳黨組會研究審定并進行了公示。現將2020年度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績效評估結果予以公布。
省科技廳將根據評估結果,對評估為優秀、良好、合格等次的研發平臺,在2021年省級科技經費預算中給予后補助經費支持。評估結果為整改檔次的,由依托單位負責組織,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和專家組評估意見限期一年進行整改,整改到期后,省科技廳組織專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給予撤銷的研發平臺,另行印發撤銷文件。
本通知印發后,參加評估并取得合格以上評估結果的“河北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統一更名為“河北省×××技術創新中心”,以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名稱開展工作。
評估專家組對各參評研發平臺的評估意見,將通過“河北省科技創新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科技平臺績效評估管理系統”反饋各參評單位。請各參評研發平臺、依托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針對評估專家組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制訂解決問題的措施,進一步推動各類研發平臺的規范建設和科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