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經信委發〔2018〕13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精神,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5〕4號)、《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完善信用聯合獎懲制度加快推進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7〕15號)部署,充分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先進技術和資源,推動社會信用體系與大數據融合發展,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和創新社會治理,形成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大格局,營造良好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環境?,F開展信用大數據創新應用試點項目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
圍繞信用大數據資源整合共享與創新成果轉化、重點領域信用大數據深度應用、信用大數據創新集聚發展三個方面,遴選一批信用大數據發展試點示范項目,通過試點先行、示范引領,總結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做法,推進形成一批信用大數據資源整合新模式、信用分析與評估新技術和信用管理與服務新產品,培育一批信用大數據服務機構,建立一套信用大數據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建設一批信用大數據創新應用基地,為疏解整治促提升、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優化營商環境、保障和服務民生等方面發揮有力支撐作用。
二、主要方向
(一)信用大數據資源整合共享與創新成果轉化
1.信用大數據行業服務平臺。支持有實力、有條件的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社會組織、重點企業建設基于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的創新型信用大數據行業服務平臺,建立健全信用大數據資源、技術和應用開發成果的轉化機制,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與標準規范。
2.京津冀信用大數據共享與應用。推動京津冀三地信用體系對接,提出公共信用信息與社會信用信息共享開放合作新機制,構建信用大數據整合共享新模式,完善信息數據標準和技術規范,推動開展基于三地的專項領域信用應用。
3.信用挖掘分析與量化評估創新成果轉化。鼓勵面向多元異構分布式數據資源環境,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圍繞信用管理與信用服務應用的信用大數據比對、處理和挖掘分析技術研發,形成信用交叉比對分析、信用基因圖譜、信用畫像、信用評估、信用動態監測預警等工具型、平臺型信用量化分析技術產品,并實現至少一項規?;庞脩棉D化。
(二)重點領域信用大數據深度應用
4.市場交易信用大數據應用。支持圍繞市場交易風險管理的信用大數據產品和平臺開發,推動信用大數據在金融信貸、企業供應鏈管理、商業賒銷、汽車租賃、房屋租賃、職場招聘等領域的創新應用。
5.中小微企業發展創新應用。鼓勵運用大數據建立創業創新型中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全面準確記錄并科學評估其信用狀況,開發面向產業鏈上下游的信用大數據應用;支持社會機構創業創新型中小微企業信用資產定價方法和交易渠道,幫助中小微企業從多渠道獲得融資;支持信用服務機構與金融機構合作開發信用大數據金融產品,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6.公共資源交易信用大數據應用。支持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開發關聯關系風險提示、信用評價與分類監管、信用動態監測與預警等信用大數據創新應用產品,提高公共資源交易透明度,增強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規范性。
7.重點行業信用大數據應用。鼓勵面向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工程建設、交通物流、產品質量、醫療衛生、食品藥品、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教育、文化、旅游等重點行業和領域,開發面向企事業單位和職業人群的信用評價與分類監管、信用動態監測與預警等信用大數據創新應用方案,推動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行業監管機制。
8.社會治理信用大數據應用。支持第三方社會機構運用大數據資源和技術,開發市民、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社會組織等主體的誠信評價指標體系,以及行業領域和區域誠信狀況綜合指數指標體系,推動評價結果的市場化、社會化應用,強化宣傳教育與培訓,提高社會主體誠信自律意識,提升各行業領域和鄉鎮社區信用環境治理水平。
(三)信用大數據創新集聚發展
9.信用大數據創新應用基地。鼓勵企業和有條件的區域合作,優先利用騰退產業空間資源,建設信用大數據創新應用基地或信用大數據產業園,推進信用大數據資源整合、深度挖掘分析、信用風險評估、信用監測預警等技術成果轉化,開展信用大數據、區塊鏈創新應用項目孵化,聚集一批信用大數據產業鏈上下游服務企業,形成一批信用大數據創新應用支撐服務平臺,培養一批信用大數據專業人才,集中宣傳展示和普及信用大數據技術產品和應用成果,促進產學研一體化聯合攻關及成果轉化,推動政府引導資金和產業資本、金融機構等共同參與的信用大數據投資生態鏈建設。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試點示范項目申報主體包括開展信用大數據資源整合、信用管理與服務等相關技術與產品研發的信用服務機構、大數據公司、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強的自主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申報的項目要求基于合法、可信、穩定的數據來源,采用的技術具有先進性,成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試點示范項目由申報主體自主申報。在試點示范的3個方面9個方向中,每個申報主體申報的項目不超過2個,每個申報項目的申報方向不超過3個。(申報方向1-8的填寫附件一,申報方向9的填寫附件二)。
(三)市經濟信息化委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遴選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范。
(四)建立項目申報主體管理機制和項目成效跟蹤、評價機制,對于項目申報和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抄襲其他機構或個人研發成果、侵犯知識產權等失信行為,以及出現嚴重失信記錄的項目申報主體,采取“一票否決”措施。
(五)請各單位于2018年3月31日前將申報項目的有關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提交至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處。
聯系人:孫濤、史愛東
電話:010-57587617、010-57587616
郵箱:suntao@bjeit.gov.cn
附件:1.信用大數據創新應用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
2.信用大數據創新應用基地項目申報書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