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職介發〔2016〕3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區殘疾人聯合會: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推動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5〕59號),服務保民生、托底線、救急難、促公平,進一步加大就業政策宣傳力度,做好我市各類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開展2016年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70號)和人社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政策宣傳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94號)文件要求,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就業援助月暨就業政策宣傳周專項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就業幫扶 真情相助
二、活動時間
2016年1月上旬至2月中旬。
三、援助對象
符合認定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殘疾登記失業人員;轉移就業農村勞動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并處于失業狀態的人員;本地區確定的困難家庭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因病致貧家庭成員、退役士兵、失地人員、戒毒康復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符合認定條件的其他援助對象。
四、工作目標
(一)宣傳到位。使轄區內需求就業援助的居民知曉各類就業扶持政策及其申報流程和具體經辦機構;使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殘疾登記失業人員等援助對象的用人單位了解相關優惠政策和具體辦理程序。
(二)走訪到位。對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殘疾登記失業人員等援助對象開展上門走訪,摸清人員底數和具體情況,做好實名登記,將他們的就業需求記錄到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系統職業介紹服務子系統(以下簡稱職業介紹服務子系統)。
(三)幫扶到位。根據就業援助對象的不同需求,按照北京市精細化公共就業服務要求,分類提供崗位信息、技能培訓、創業扶持等有針對性的公共就業服務,做好援助后續跟蹤服務,提升服務效果。
五、活動內容
(一)開展政策宣傳及服務引導。各區要依托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及各類招聘會,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宣傳手冊等形式,創新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深入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大力開展就業政策宣傳活動,將各類就業幫扶政策、經辦機構、申報程序等信息及時送入服務對象手中,幫助每一位援助對象和吸納援助對象的用人單位熟知政策、享受政策。
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作為“就業政策宣傳周”。各區要突出宣傳好中央及我市出臺的促進就業創業政策,特別是直接面向用人單位及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政策。包括:鼓勵企業吸納就業、支持勞動者自主創業、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就業援助、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等政策。通過懸掛橫幅、政策宣講、流動宣傳、集中發放《北京市就業服務手冊》和廣泛推送短信等方式,向社會發布就業援助月活動安排,介紹相關就業政策,擴大就業援助月影響和效果。
(二)摸清就業援助對象底數。在日常就業援助工作的基礎上,按照北京市精細化公共就業服務要求,對本轄區新增就業困難人員全部摸查。對通過電話方式未能取得聯系的援助對象,應組織專人進行入戶走訪,并將摸查結果及時錄入職業介紹服務子系統,切實掌握就業困難人員底數。
(三)實施精細化就業援助服務。在活動期間,根據援助對象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求職登記。通過精細化信息采集模塊采集相關信息。對達到重點幫扶等級的援助對象,提供“一對一”職業指導,幫助其分析主要就業障礙及其原因,制定援助幫扶方案和行動計劃,形成職業指導臺賬,并錄入職業介紹服務子系統。
對于具備上崗條件的援助對象,要提供針對性的崗位援助服務,活動期間為其提供3個以上符合其需求和能力的崗位信息,推薦參加招聘會并提供職業指導;對于由于技能原因尚不具備上崗條件的援助對象,根據個人特點和就業需求,在援助幫扶方案中提出就業技能完善建議;對于有創業意愿和培訓愿望的援助對象,在援助幫扶方案中提出創業技能完善建議。就業培訓機構應組織開展特色培訓活動,集中為有技能需求的援助對象進行培訓,并按照相關規定落實培訓補貼;創業服務機構應開展創業助推活動,積極為有創業意愿的援助對象提供創業培訓,開展創業幫扶;對于特別困難且符合我市有關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實行托底安置。
按照精細化公共就業服務要求,通過跟蹤回訪及時了解援助對象的援助計劃的執行情況。對于已推薦崗位的援助對象,在推薦崗位一周后,向其了解推薦結果;對于已實現就業的援助對象,要了解具體崗位、勞動合同簽訂、職業適應度等情況,并及時做好職業介紹服務子系統中個人求職信息的歸檔;對于有就業要求和上崗能力,但由于某些臨時性客觀原因短期內無法執行援助計劃的援助對象,要定期了解情況,待其條件具備時及時幫助其實現就業。
跟蹤服務期間,應做好跟蹤情況記錄,在職業介紹服務子系統中填寫《就業跟蹤服務記錄單》。
(四)加強就業援助崗位信息采集。各區要結合政策宣傳,主動聯系用人單位,采集用人單位的招聘需求、用工計劃等信息,建立企業用人需求檔案,在滿足單位用人需求的同時,征集適合援助對象就業的崗位。要發揮社會合力,充分調動各級就業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企業等各方面力量,組織開展形式多樣、針對性強的就業援助專場招聘會。
采集到的就業崗位信息應及時錄入職業介紹服務子系統單位服務模塊,并通過各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同時應加強信息核查,確保信息質量。
為了確保招聘會信息的及時發布,擴大服務效果,招聘會預發布信息(名稱、日期、地點等必填項)應至少提前三天錄入洽談會管理模塊。
(五)強化督導檢查和效果評估。活動期間,市人力社保局將依據職業介紹服務子系統中的摸查結果、洽談會管理、信息核查、職業(用人)指導臺賬、跟蹤回訪記錄、用人需求檔案跟蹤記錄、招聘情況跟蹤記錄等業務數據,對活動進展進行實時監控。市、區要通過抽查就業援助幫扶方案、隨機電話訪問援助對象以及實地檢查等方式,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巡查督導。防止政策落實不到位、服務活動走過場。
專項活動結束后的三個月內,各區要對就業扶持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市人力社保局將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效果評估,對就業援助工作形成再推動、再促進。
六、活動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要高度重視2016年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把活動作為惠民生的重要舉措,以“宣傳到位、走訪到位、幫扶到位”為目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認真研究制定活動方案,以人為本、統籌安排、務實節儉、注重實效,切實服務群眾,讓群眾滿意。
(二)統籌組織,發揮合力。各區人力社保部門、殘聯要指導、組織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落實目標責任,做到真情幫扶、個性服務、精細援助、動態管理,確保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在開展活動過程中,要緊緊圍繞援助對象的就業需求,充分考慮援助對象的自身特點,按要求落實各項援助服務措施。具有公共就業服務資質的職業中介機構要在市、區人力社保部門的組織下積極參與我市就業援助專項活動,重點圍繞崗位援助、免費提供招聘洽談等公益服務。
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重點做好殘疾援助對象特殊需求就業服務。要全面摸清轄區內就業困難殘疾人基本狀況和培訓就業意向,重點做好2016年新生殘疾勞動力摸底工作,為有就業需求的對象制定“一對一”就業援助方案,并及時錄入殘疾人就業和職業培訓實名制信息系統。要充分利用網站、微博、微信、宣傳手冊等多種方式,面向轄區內用人單位加強殘疾人就業政策法規和典型案例宣傳,鼓勵社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殘疾人社會組織參與就業援助活動,營造支持殘疾人融合就業的良好社會氛圍。要根據殘疾人特點和需求,大力開展定崗培訓、居家就業、網絡就業創業、支持性就業服務項目,組織殘疾人就業專場招聘或定向招聘,力爭為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至少提供1個就業崗位或勞動項目。要搜集一批公益性崗位,對特別困難的援助對象實行托底安置。
(三)做好信息上報和總結工作。各區人力社保部門要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方案,及時報送活動開展信息,總結有效幫扶做法及典型案例。要緊密依托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系統,加強就業服務信息的采集和共享,真實準確地統計各項業務服務數據,并按照下列時間將相應材料報送至市人力社保局:
2016年1月13日前報送本區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方案、《2016年“就業政策宣傳周”活動安排表》(附件1)電子版和《2016年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安排表》(附件2)電子版。
2016年2月26日前報送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總結、《2016年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情況統計表》(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填報)(附件3)、《2016年職業中介機構參加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情況統計表》(附件4)。今年各區通過紙質報送統計表,市級將通過系統對業務數據進行匯總統計,并與紙質報送數據進行核實,確保數據真實有效。
請各區殘聯于2016年2月26日前,將活動總結和《2016年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情況統計表》(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填報)(附件5)報送市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就業服務中心。
聯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
聯系人:王寧、游長林 電話:64521210、64521213
電子郵件:xcxzk207@126.com
市殘疾人聯合會
聯系人:田禾 電話:63295766
電子郵件:zjzx@bdpf.org.cn
附件:
1、2016年“就業政策宣傳周”活動安排表
2、2016年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安排表
3、2016年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情況統計表(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填報)
4、2016年職業中介機構參加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情況統計表
5、2016年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情況統計表(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填報)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