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信局,渤海新區、高新區、開發區經發局:
按照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的《滄州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建設管理辦法》,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發展質量和水平,市局決定組織評選滄州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為做好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推薦上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申報條件
(一)在市內注冊并運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基地建設運營時間1年以上。
(二)基地入駐企業20家以上,從業人員300人以上,小微企業占入駐企業總數70%以上,鼓勵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
(三)從事創業創新服務的專職人員不少于5人,其中持證創業輔導師不少于2人,引入或戰略合作的外部專業服務機構不少于3家。
(四)服務工作扎實活躍,服務流程科學清晰,服務特色鮮明突出,服務內容能滿足入駐企業的需求。為小微企業提供的公益性或低收費服務占總服務量的20%以上。
二、推薦申報材料
(一)滄州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請報告;
(二)運營主體的法人證書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上一年度與本基地相關的專項審計報告;
(四)土地、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五)基地服務流程、運營管理制度及開展相關服務的證
明材料(通知、照片、總結等);
(六)基地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和創業輔導師名單及相應的資質證明材料;
(七)基地典型服務案例(不超過2000字,可附照片);
(八)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
(九)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三、推薦有關要求
1、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基地培育工作,結合年度培育目標,做好培育基地的初審核實工作,擇優推薦上報。
2、縣(市、區)工信局要加強對培育基地的跟蹤服務,提升基地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今年申報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入庫企業將不再重復申報,如未評選上省級小微雙創示范基地且符合市級小微雙創基地申報條件的將自動評選為市級小微雙創基地,不再重新申報材料。
3、請于11月25日前,將申報市級小微雙創基地相關材料紙質版1份報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業科,電子版發至czzxqy2020@163.com。
聯系人:孫 震 電 話:0317-2079358
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