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發〔2017〕44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為加強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根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醫保發〔2017〕17號)的有關精神及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協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醫保發〔2015〕28號)的規定,石景山區八角街道體育館路社區衛生服務站等3家定點醫療機構因自身原因不能繼續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主動申請終止履行服務協議。經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自2017年9月15日起終止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
1.石景山區八角街道體育館路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7162024);
2.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鄉功德寺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8162119);
3.北京市朝陽區崔各莊地區奶西社區衛生服務站(定點醫療機構編碼:05162239)。
終止協議后上述定點醫療機構將不再承擔醫療保險任務。參保人員在上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