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關于進一步做好社會保險費階段性返還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9〕109號)要求,經有關區社會保險費階段性返還工作組初審推薦,市社會保險費階段性返還工作組復核,現將審核合格的41家擬享受社會保險費階段性返還政策單位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1日至10月25日,共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設立業務監督電話,如對公示對象有情況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間撥打電話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部門反映。
業務監督電話:8321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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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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