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點醫藥流通企業:
按照《保定市醫藥儲備管理辦法》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應對地區性或一般災情、疫情及突發事故等應急醫藥儲備工作,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共同組織,采用比選方式確定保定市醫藥承儲企業2-3家。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企業條件
1.在本市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醫藥流通企業;
2.嚴格執行醫藥質量管理制度,符合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3.具有完善的醫藥倉儲和運輸條件,藥品配送效率高;
4.企業經營狀況良好,近2年無虧損、無信用不良紀錄、無質量安全事故、無違法違規行為、具有較強的的社會責任感;
5.能承擔《保定市醫藥儲備管理辦法》中承儲企業的全部責任。
二、承儲企業需提供的材料
(一)資質相關材料
《藥品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二)倉儲管理制度相關材料
1.現代化倉儲信息管理系統(WMS)、藥品倉儲自動溫度濕度監測系統等現代物流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情況;
2.藥品質量管理制度;
3.醫藥物流中心倉庫面積相關證明材料。
(三)配送車輛管理相關材料
1.自有配送車輛情況;
2.配送車輛管理制度。
(四)經營相關材料
1.2018、2019年審計報告;
2.2019年企業經營品種及銷售情況(單獨列出抗菌消炎類、抗病毒類、激素類、維生素類等藥品銷售情況)、庫存情況;
3.2019年度轄區內配送業務覆蓋的醫療機構分布情況。
(五)誠信材料
1.銀行資信證明;
2.企業法人簽署的保證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三、醫藥儲備資金使用
能夠進行市場流通的醫藥儲備品種,采取保值輪儲的實物儲備方式,補貼資金按實際到位的儲備藥品購進總金額和銀行當期貸款利率計算。對解毒殺毒、緊急救治等不宜進行市場流通的醫藥儲備品種,采取定期核銷實物儲備方式,經核實后,按照實際發生金額予以撥付。
四、要求
6月4日17:00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申報材料一式七份報市工信局消費品工業處(保定市隆興中路179號)。
聯系人:楊京輝
聯系電話:3101618 15831216600
保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