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保證本市2019年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合理銜接,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核定工傷保險待遇的,按9262元/月作為計發基數。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