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央、省委一號文件精神,落實《河北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河北省科技創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任務,打造農業高新技術聚集、高端人才聚集、科技型企業聚集、新興業態聚集的農業科技園區,引領帶動農業高質量發展和鄉村振興。經研究決定,按照《河北省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冀科農[2018]15號)要求,啟動2020年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園區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縣(市、區)級及以上人民政府。
(二)園區有科學的總體規劃,功能定位科學,核心區、示范區、輻射區分區合理,主導產業明確,基礎設施完善,建設內容具體,支持政策配套,并已正式成為市級農業科技園區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園區建設規劃應符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要求,并經所在縣(市、區)或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四)園區核心區應有明確的地理界線和一定的建設規模,面積在2000畝以上。
(五)園區應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有較好的研發基礎和設施條件、創新創業平臺,有穩定的技術依托單位和創新團隊,有完善的人才培養、技術培訓、成果轉化服務體系,有較強的科技投入、成果轉移轉化能力。
(六)園區有一批農業科技型企業和科技服務機構,有產品品牌,能有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促進當地農民增收。
(七)園區應有一支科技特派員隊伍,有服務基地和技術培訓場所。
(八)園區應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機構,主要包括:園區建設領導小組、園區管理委員會、園區專家指導組等。有與園區建設運行相配套的資金、人才、科技等規章制度,有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運行機制。
二、申報程序
(一)由園區申報單位向市科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各市科技局審核材料,經所在市人民政府同意,報送省科技廳。
(二)地級市申請建設的園區,由市科技主管部門直接報送省科技廳。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推薦。按照現有省級以上農業科技園區布局,考慮各市(縣)域農業科技園區覆蓋率,原則上沒有覆蓋全的市推薦1個,重點支持貧困縣。
(二)申報推薦名稱。規范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申報名稱如下:河北 + 縣(市、區)名稱 + 省級農業科技園區。
四、申報材料
(一)園區建設申報書(見附件1)。
(二)園區建設總體規劃(見附件2)。
(三)園區建設領導小組、園區管理委員會、園區專家指導組及技術合作協議等有關附件材料。
(四)市科技局推薦函。
五、園區論證與審核
(一)省科技廳組織專家對申報園區進行實地考察,并形成考察報告。
(二)省科技廳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采取會議評審方式,對申報園區進行評審論證,形成論證意見。評審結果公示后,經廳長辦公會審定,由省科技廳發文認定。
六、建設管理
(一)通過專家論證的農業科技園區,園區申報單位應按照專家論證意見進一步修訂總體規劃,并制定實施方案,經園區所在縣(市、區)及以上人民政府審議通過后,報省科技廳備案執行。
(二)備案為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后,按照《河北省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開展建設工作。
(三)省科技廳對新備案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給予經費支持,引導建設單位認真開展建設工作,完成規劃建設任務。
七、其他事宜
申報時間。請于2020年6月22日前,將農業科技園區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一式6份,由各市科技局統一報送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hebeinykjyq@163.com。
園區現場考察和會議評估論證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聯 系 人:楊佩茹
電 話:0311-85881518
寄送地址:石家莊裕華東路105號科技大廈931房間,省科技廳農村處
郵 編:0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