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系統2011-2015年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擬推薦名單公示
發布日期:2016-03-23 來源:法規司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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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將表彰一批2011-2015年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根據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關于開展2011-2015年全國法治宣傳教育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司發通〔2016〕7號)要求,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揚民主,接受社會監督,現將人社系統2011-2015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擬推薦名單(見附件)予以公示。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請于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29日期間,以電話、傳真或者信函等方式向全國人社系統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人社部法規司)反映(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
聯系電話:010-84233755,3758
傳 真:010-84233759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東街3號
郵編:100013
全國人社系統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3月23日
人社系統2011-2015年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擬推薦名單
2011-2015年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單位(4個):
1、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政策法規處
2、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政策法規處
3、河南省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貴州省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2015年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工作者(1名):
賈小麗(女)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法規處處長
2011-2015年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個人(4名):
1、師廣衛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法規處處長
2、李大林 江蘇省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處處長
3、周 樂 浙江省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
4、紀鈺林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法規處主任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