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生豬規模養殖場貸款貼息工作的通知》(冀農財發【2020】28號)要求,市縣兩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對新河縣牧原農牧有限公司提交的規模豬場貸款貼息資金項目申報材料進行了審核。新河縣牧原農牧有限公司申請貸款貼息199萬元,經審核,截至2020年11月20日,符合條件的貸款貼息金額為134.06萬元;2020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企業履行合同正常付息后)貸款貼息金額為21.32萬元。
現將審核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2月22日—28日)。如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請于12月28日前書面反饋市農業農村局。
聯系人:張毅 電話:3163229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