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實施《河北省戰略性新興產業三年行動計劃》,提升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自主創新能力,根據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精神,結合《國家科技創新基地優化整合方案》《關于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實施細則(試行)》和《河北省(產業)工程研究中心建設指導意見》的要求,現將2018年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重點方向
重點支持大數據與物聯網、信息技術制造業、人工智能與智能裝備、新能源汽車與智能網聯汽車、先進環保、生物醫藥健康、新能源與智能電網裝備、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產業發展等產業領域(見附件1)。
二、申報條件
(一)建設單位綜合實力應在申報方向處于省內領先地位,原則上具有承擔省級以上項目課題或行業標準制定經歷。
(二)工程研究中心的人員在30人以上,其中專職研發人員20人以上。從事制造業的建設單位,擁有的研發設備原值不少于1000萬元,研發場地不少于600平方米。從事高技術服務業的建設單位,研發設備原值和場地可適當降低標準。
(三)鼓勵以企業為主體聯合省內外特別是京津兩地的大學、科研機構聯合申報工程研究中心,并明確提出在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與工作任務的分工。鼓勵京津兩市的市級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依托單位在河北注冊的單位申報工程研究中心。
(四)支持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示范基地內的優勢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聯合申報工程研究中心。鼓勵申報的工程研究中心與本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簽定技術服務協議,成為基地技術創新平臺。
(五)建設單位應具備良好誠信記錄。在2014年和2016年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中被撤消或評為不合格的企業,不允許申報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報與評審
(一)申報程序
1.申報材料。建設單位應編制《2018年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見附件2),并填寫《工程研究中心建設單位情況表》(見附件3)。
2.申報途徑。建設單位是企業或市屬事業單位的,由市發展改革委(局)申報;擴權縣(市)建設單位申報的,由所在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匯總申報;雄安新區建設單位申報的,由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申報;建設單位是省屬事業單位的,由其主管部門申報。
3.材料審核。請你們認真查驗申請報告附件的原件,同時要考察建設單位現場,要對申請報告及附件的合規性、完整性和建設單位信用信息進行審核。涉及國家、省行業管理規定要求的,應附建設單位行業準許證明。
(二)認定程序
1.省發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機構,遵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申請報告進行形式審查、競爭性專家評審,實地考察時進一步核實確定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建設任務、完成目標時間等。第三方機構提出評審意見和推薦名單。
2.省發展改革委綜合考慮評審意見、戰略性新興產業政策等因素,提出擬認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名單。
3.在省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將擬認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公示無異議后,省發展改革委批準列入2018年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籌備建設計劃。同時,列入籌備建設計劃的工程研究中心建設單位需填寫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建設方案(提綱見附件4),將作為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建設和驗收的依據。
四、其他要求
(一)申報時間。4月27日,請將申請報告集中報省發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大廳)。擴權縣(市)由所在地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匯總后一并正式上報。
(二)申報材料。紙質申請報告一式四份及工程研究中心建設單位情況表一份。電子版申請報告的文字為WORD格式,附件為PDF格式,工程研究中心建設單位情況表為EXERL格式。
(三)同一主管部門的,只允許同一方向推薦1家。同一法人的,企業、科研機構只允許申報1項,大學可申報2項。若現有工程實驗室在建延期的,原則上不允許建設單位再申報新的工程研究中心。
附件:1. 工程研究中心重點申報方向
2. 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編制大綱
3. 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建設單位情況表
4. 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建設方案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