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轉發關于做好2020年國家物流樞紐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廣州市發展改革委: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國家物流樞紐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組織廣州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開展申報工作:
一、認真開展項目篩選。請嚴格對照《通知》明確的申報范圍、申報要求篩選條件成熟的項目,項目須取得立項、土地、規劃、環評、鐵路專用線等前期手續或已開工在建,項目建設資金已落實,確保中央預算內資金下達后能夠盡快發揮效用。
二、加強項目審核把關。請按照《通知》要求組織項目單位抓緊編制單行材料,單行材料須達到資金申請報告的深度,并附上相關佐證資料。請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認真開展實地核查、加強項目審核,并對審核結果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
三、有關報送要求。申報項目數量控制在3個以內,每個項目須附單行材料,并錄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請示文件和申報材料請于2月6日前報送我委(消費和貿易發展處)。根據《通知》要求,請在請示文件中明確“經認真審核,所報投資計劃符合我市財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資能力,不會造成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項目各項建設手續和建設資金已落實,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一經下達即可按期開工建設。”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0年1月16日
(聯系人及電話:胡潤楠、翟宇佳,83133090、8313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