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2020年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地區司《關于做好2020年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請抓緊做好投資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劃》項目儲備庫調整
此次所申報項目必須是納入《“十三五”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項目儲備庫的項目,需調整項目儲備庫的,須正式行文向我委報送調整意見進行備案。
二、申報范圍
項目申報按照《通知》的申報范圍執行。
(一)城鎮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項目。續建項目(已獲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可繼續申報2020年投資計劃,不再單獨安排新開工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
(二)河道(湖庫)水環境綜合治理、水源地治理和流域可持續發展工程。該項各個領域覆蓋項目范圍參見附件3《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項目類型及合理造價估算標準表》備注,對于建設規模限額以上的建設任務,專項投資不再支持建設;與水環境治理不直接相關的雨水、中水管網和垃圾封場工程不予支持;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垃圾焚燒發電工程不予支持;河湖連通、堤壩建設工程不予支持。
三、項目審核
請參照《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加強項目審核,對發現問題多、項目調整情況普遍、投資計劃執行慢的縣(區)要在一定時期和范圍內限制申報。要求項目申請的年度投資能于當年完成;對于未安排中央補助投資的新開工項目,要求明年1季度前開工;對于已安排過中央補助投資的續建項目,要求上年度投資計劃已基本執行完畢,且未完工。
四、報送要求
請對照《管理辦法》和發改投資〔2019〕845號文要求編制資金申請報告,并填寫《2020年投資計劃編報基礎信息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2020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和《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績效目標表(2020年度)》(以下簡稱《績效表》)。填報時,應按單個項目進行填報,嚴格按照《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管理指南》(2018年版)的補助標準提出資金需求,有關項目填報內容應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中項目信息準確保持一致,未落實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項目不予支持。
請于7月11日前報送《匯總表》,加蓋市發展改革局(委)公章,掃描PDF文件及Excel電子文檔發資環處郵箱fgwzhc@gd.gov.cn,并將申報項目在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同步推送至三年滾動投資計劃。7月30日前,報送《申報表》、《績效表》、《規劃》項目儲備庫調整意見、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及2020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草案。
????附件:1.2020年投資計劃編報基礎信息匯總表
? ? ? ? ? ? ?? 2.關于做好2020年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 ? ? ? ? ? ? ?3.《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項目類型及合理造價估算標準表》備注
???????????????4.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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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9年6月28日
??(聯系人及電話:楊昆,8313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