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農能發〔2016〕4號
各市(含辛集市、定州市)農業(牧)局、環保局、財政局:
為落實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全面開展農村燃煤污染治理,深入推進農村能源清潔開發利用工程實施,省政府研究決定今年在全省替代高效清潔燃燒爐具200萬臺,并且要迅速啟動替代工作,利用當前采暖期有利時機先行替代一批,為全年大氣污染削峰減量、確保完成全年任務奠定基礎。經研究,確定下達2016年全省第一批高效清潔燃燒爐具替代計劃,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2016年全省第一批高效清潔燃燒爐具替代任務為20萬臺,要確保在2016年3月底完成。其中保定市30000臺,廊坊市20000臺,滄州市25000臺,邯鄲市24000臺,衡水市20000臺,邢臺市20000臺,唐山市20000臺,石家莊20000臺,秦皇島市8000臺,承德市8000臺,張家口市4000臺,辛集市500臺,定州市500臺。
二、資金籌措
各市政府要將省確定的2016年第一批替代任務及時分解落實到有關區縣,要統籌使用省已經提前下達的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和當地預算安排其它有關資金,加大補貼支持力度,確保2016年替代工作早啟動、早見效。
三、有關要求
2016年全省第一批爐具替代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要求高,各市、縣政府為爐具替代工作的責任主體,要認真落實省政府的精神,迅速行動起來,采取強有力措施,攻堅克難,抓好工作部署,盡早落實資金,補貼不低于2015年標準,為確保3月底完成替代任務,暫繼續延用2015年的中標企業及產品。農業、環保、財政等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積極推進項目實施。農業部門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督導驗收工作,環保部門負責與財政部門共同研究資金分配方案,財政部門負責及時撥付補助資金。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要廣泛開展宣傳,深入開展農民群眾的組織與發動工作,積極動員全民參與。密切聯系生產企業,抓好爐具生產、配送、安裝和服務工作,確保質量。實行周報制度,各市每周一向省農業廳報告項目進度,根據各地進度進行排名,印發通報,開展專項督導。
河北省農業廳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河北省財政廳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