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上海市市級建設財力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一、辦法制定的主要依據是什么?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明確提出政府投資要建立后評價制度。201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實施了《關于印發中央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和中央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編制大綱(試行)的通知》(發改投資〔2014〕2129號),《中央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各地方可參照辦法制定本地區的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辦法和實施細則。2019年國務院頒布實施《政府投資條例》,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應當選擇有代表性的已建成政府投資項目,委托中介服務機構對所選項目進行后評價,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上海市市級建設財力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
二、辦法適用范圍是什么?
后評價管理項目范圍為使用上海市市級建設財力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市發展改革委負責項目后評價管理有關工作。國家有關部委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如何開展后評價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研究選擇需要開展項目后評價工作的項目名單,主要選擇對經濟社會發展較大影響、投資金額較大、建設方案較復雜、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項目,開展后評價工作,并對于分期建設項目加強后評價管理。項目單位按要求向市發展改革委報送項目自我總結評價報告后,市發展改革委委托中介機構對項目自我總結評價報告進行評估。中介機構按規范獨立開展有關后評價工作。
四、后評價主要評價什么?
后評價為對項目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評價。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通過現場調查和資料收集,對照項目審批文件的相關內容,對項目概況、項目效果、項目目標、項目主要成效和問題進行全面評價,并提出可以學習的經驗以及改進措施。
五、后評價成果如何應用?
項目后評價成果將作為規劃制訂、項目審批、投資決策、資金平衡方案調整、體制機制創新等重要依據。有關成果將提供給相關部門和機構參考,推廣成功經驗和做法。對于發現的問題,將采取措施加以糾正,總結經驗,改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