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我市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號)精神,加快推動我市加工貿易創新發展,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落實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為總領,以“一帶一路”建設和京津冀協同發展為契機,依托自貿試驗區建設,加快加工貿易創新發展步伐,在鞏固傳統優勢的基礎上,積極培育競爭新優勢,不斷優化產業結構,為構建我市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作出更大貢獻。
二、發展目標
力爭到2020年,全市加工貿易經營主體實力顯著增強,內資加工貿易企業規模不斷壯大,通過創新驅動引領我市加工貿易發展新常態,先進制造業、新興產業、生產性服務業集群式發展初具規模,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優勢,營造順暢、便利、高效的加工貿易營商環境,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果。
三、主要內容
(一)以創新驅動為引領,努力培育競爭新優勢。
1.全力提升企業科技創新內生動力。支持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加大研發投入,培養和引進科技型人才;鼓勵企業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開展智能制造、互聯網跨界融合示范等專項工程;支持加工貿易企業加強核心產品和核心技術的專利創造和布局,構建以產業化為導向的專利池和專利聯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知識產權局、市商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全力打造加工貿易品牌發展戰略。支持一批行業領軍企業、“隱形冠軍”企業加快轉型步伐,率先由單純貼牌生產(OEM)向委托設計(ODM)、自有品牌(OBM)方式發展,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區域品牌;探索加工貿易企業與外貿新業態企業、傳統零售商共建共贏發展新模式,合力提升品牌營銷能力;支持加工貿易企業境外商標注冊。(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全力支持加工貿易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鼓勵我市加工貿易企業積極融入全球產業分工合作,更好地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支持鼓勵重點加工貿易企業參加加工貿易博覽會、東盟博覽會、亞歐博覽會等境內外大型展會,宣傳推介自身產品及技術;依托我市境外營銷網絡,拓展營銷渠道,借助新媒體、電子商務、“互聯網+”等新領域,搶占市場先機,變被動接單為主動營銷。(市商務委負責)
4.全力構筑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綜合服務平臺。以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為目標,聚集教育、金融、法律、營銷、物流、科研機構等相關行業資源優勢,在加工貿易企業比較集中的濱海新區、西青區、武清區等區域,搭建綜合服務平臺,助力我市加工貿易實現創新發展。(市商務委、市科委、市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以結構調整為重點,實現內外資協調發展。
1.助力內資加工貿易企業加快發展。積極支持內資企業發展加工貿易,對一般設備制造、輕工、紡織、家具、塑料制品等傳統勞動密集型內資加工貿易企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領內資企業參與國際產業分工合作,有針對性地承接電子信息、移動通信、汽車及零部件、集成電路、醫療設備、航空航天等輻射和技術溢出能力強的先進制造業加工貿易。(市商務委負責)
2.吸引外資加工貿易企業扎根天津。以“隱形冠軍”企業和高端集群鏈條關鍵環節為主要方向,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總結推廣“天津市人民政府與三星在津企業聯委會”經驗做法,不斷拓展政企互通渠道,營造開放包容、服務高效、安商促商的良好營商環境。(市商務委負責)
3.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優勢,加快落地外商投資準入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吸引外資加工貿易企業在津發展總部經濟,形成產業集聚效應,實現集群式發展;鼓勵外資加工貿易企業在自貿試驗區設立采購中心、分撥中心、結算中心及各類功能型總部結構,依托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試點工作,深入融入外資企業全球產業鏈、價值鏈、物流鏈,促進外資在津企業落地生根。(市商務委、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以提質增效為目標,加快轉型升級步伐。
1.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新興產業。著力推動加工貿易先進制造業核心競爭力,建立和完善先進制造業發展體系,大力發展高端產業,加大推進產業協同創新,努力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鼓勵企業采取融資租賃方式加快裝備制造升級;引導有條件的區域推動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集群發展。(市商務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科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支持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動制造業由生產型向生產服務型轉變,促進加工貿易與服務貿易深度融合;對接加工貿易企業轉型升級需求,加快“互聯網+”、新一代移動通信、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支持加工貿易企業開拓研發設計、第三方物流、融資租賃、信息技術服務、檢驗檢測認證等業務,實現生產性服務業與制造業融合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天津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拓展維修再制造業務試點范圍。以航空維修再制造業務試點為契機,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力爭聚集一批有影響力的航空維修再制造企業;積極探索和爭取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外聯動方式開展船舶、醫療器械、大型工程機械等領域的檢測維修和再制造業務;創新完善維修再制造業務通關、檢驗檢疫監管模式,簡化入境檢驗及后續監管流程,帶動拉升我市加工貿易整體水平。(市商務委、天津海關、天津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以“一帶一路”建設為契機,深入實施“走出去”戰略。
1.支持引領傳統優勢產業開展境外合作。依托埃及蘇伊士經貿合作區、印度尼西亞聚龍農業產業合作區等我市國家級合作園區,大力推進化工、輕工、紡織、食品、塑料制品等傳統優勢產業“走出去”;支持企業對外投資,為我市加工貿易企業“走出去”提供優質外匯管理服務;邀請重點國家駐華使領館工作人員和相關招商機構來我市介紹投資環境,組織加工貿易企業與重點國家行業對口交流,開展產業對接合作。(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有序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延伸產業鏈。支持行業協會研究編寫“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和人文環境匯編,為企業提供投資指引。支持傳統優勢產業到勞動力和能源資源豐富的國家建立生產基地,發展轉口貿易和加工貿易。鼓勵加工貿易企業抱團出訪,參加“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相關境內外大型展會。(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以深化改革為抓手,營造便利化發展環境。
1.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借鑒廣東省取消加工貿易業務審批試點工作經驗,繼續做好我市取消加工貿易業務審批后續銜接工作;發揮部門聯動、部門間良性協調機制,實現多部門信息共享;推進加工貿易管理電子化手續進程;推動落實加工貿易禁止類、限制類商品目錄動態管理機制和重點敏感商品加工貿易企業準入管理;簡化加工貿易企業收付匯流程,實施企業貨物貿易單證電子化管理模式,進一步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市商務委、天津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進一步優化加工貿易監管模式。推進以企業為單元的加工貿易聯網監管模式;降低企業入網門檻,簡化聯網流程,吸引中小微企業實施海關聯網監管;探索實施企業自核單耗的管理方法,對自貿試驗區內取得“經認證的經營者(AEO)”認證的高端裝備制造企業,試行“自行申報、自主核銷、自聘審計、海關抽核”模式;推廣企業出口退稅遠程預申報系統;加快加工貿易企業出口退稅審核、審批速度,對大型加工貿易企業大額出口退稅申報,開放“綠色通道”;強化出口退稅風險管理,建立出口特別關注企業和產品信息庫,嚴厲打擊騙取出口退稅行為。(天津海關、市國稅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加工貿易內銷便利化。在取消加工貿易內銷審批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內銷征稅和核銷手續;繼續推廣實施內銷集中征稅,簡化集中征稅辦事流程;充分利用新媒體、“互聯網+”,鼓勵加工貿易企業通過電子商務拓展銷售渠道;充分依托國內及我市大型展會,促進加工貿易企業與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對接,暢通產銷渠道,推動線上線下融合。(天津海關、市商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圍繞增強科學發展內生動力和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這一目標,積極推進現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創新升級,實現量、質、效并舉;充分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輻射帶動作用,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生產性服務業、科技服務業,推動區內產業升級;逐步完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輔助信息化管理系統,在區域內開展“貨物狀態分類監管”試點;積極推進區內加工貿易企業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及時總結評估,適時研究擴大試點范圍;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推廣開展加工貿易制成品的保稅展示交易業務,拓展加工貿易企業營銷渠道。(天津海關、市商務委、自貿試驗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以完善政策措施為保障,形成加工貿易發展強力支撐。
1.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充分發揮中央及地方外經貿發展資金引導作用,統籌安排資金使用方向;加大對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拓展境外營銷網絡、境外商標注冊的支持力度;鼓勵企業引進先進技術,促進技術研發、產品創新、品牌培育和標準制定;通過融資租賃加快裝備制造升級,支持一批技術水平高、推廣范圍廣的加工貿易產成品,創建一批具有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的自主品牌,形成一批有一定影響力的知識產權優勢產品,推動一批“殺手锏”產品、重點新產品的認定與支持。(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科委、市知識產權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市場監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金融服務水平。鼓勵金融機構與加工貿易企業加強對接,為企業提供多樣化金融支持;發揮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提高出口信用保險規模,擴大覆蓋面,對我市加工貿易企業實施針對性、差異化的積極承保政策;創新中國進出口銀行天津分行服務模式,加大內保外貸業務的開拓力度,服務加工貿易企業“走出去”;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加工貿易企業上市、掛牌融資,拓寬融資渠道;充分發揮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政策作用,支持加工貿易企業發展;鼓勵融資擔保機構以中小型加工貿易企業融資需求為導向,研究建立分類監管制度,根據監管評級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服務措施。(市金融局、天津保監局、中國進出口銀行天津分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減輕加工貿易企業負擔,到2018年上半年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9%、將失業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由1%降至0.5%;全面啟動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完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促進參保人員社會保險關系在地區之間、城鄉之間順暢銜接,權益累計計算。(市人力社保局負責)
4.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發揮國家現代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示范區優勢,在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和市級優質校中遴選優質專業,對接我市加工貿易優勢產業;推動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與崗位需求對接,加強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培養加工貿易專業人才;加強加工貿易技能人才培養,借力百萬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劃,培養一批加工貿易企業急需的技能人才;支持本市加工貿易企業從重點國家行業引進高層次外國專家,為企業搭建與外國專家組織、海外協作機構對接交流平臺,實施高水平引智項目;為我市留學人員搭建創新創業平臺,支持創新成果通過加工貿易方式引進和轉化。(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5.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建立商務、環保、海關、市場監管、檢驗檢疫、外匯等部門工作協調機制,推動加工貿易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加強對貼牌加工企業商標、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的規范、監督和指導,建立良好市場環境;做好知識產權知識進機關、進企業等宣傳普及工作,加大對加工貿易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力度,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管理水平;提升企業應對海外專利糾紛能力,做好國際貿易摩擦預警工作,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應對國際貿易摩擦中的信息預警、組織協調、工作交流作用,提升我市應對國際貿易摩擦工作水平。(市商務委、市環保局、天津海關、市市場監管委、市知識產權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推動天津市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工作協調機制,由市商務委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強化溝通協調,加強調查研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2017年1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