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務局關于征集2020年度城鄉配送建設試點企業的通知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復制推廣城市共同配送試點經驗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19〕48號)、《關于進一步落實城鄉高效配送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19〕60號)精神,結合我市印發的《天津市城鄉高效配送重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018—2020年)》(津商務流通〔2018〕21號)、《市商務局 市交通運輸委 市公安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城市配送車輛規范的通知》(〔2019〕9號)有關要求,為加快推動城鄉高效配送體系建設,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在第一批試點企業工作的基礎上,組織征集第二批2020年度城鄉高效配送試點企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從事城市共同配送、城鄉一體化配送、倉配一體化服務的各類專業配送企業、商貿流通企業、平臺配送企業。具體可以按照以下類別報送:(1)零擔運輸“落地配”模式;(2)批發市場統倉共配模式;(3)連鎖企業統一配送模式;(4)非連鎖零售門店共同配送模式;(5)供應鏈統倉共配模式;(6)線上線下統一配送模式;(7)生鮮產品集采共配模式;(8)城鄉末端共同配送模式;(9)城鄉往返配送模式;(10)循環取送貨模式。
二、報送材料
(一)企業基本情況。企業運營范圍、發展歷程、發展優勢、城鄉配送業務情況等。
(二)企業創新模式特點。圍繞完善網點、共享資源、應用技術、創新模式、綠色發展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亮點,創新模式的詳細描述及分析,績效指標體系項下的支撐數據。
(三)企業未來發展規劃及工作建議。企業未來的發展方向和對城鄉配送工作的建議。
三、申報事項
(一)申報條件
1. 試點企業應為在本市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單位,有獨立、健全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制度,財務管理規范,近五年無違法違紀、異常經營行為,信用記錄良好。
2. 試點企業定期向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報送統計數據及項目進展情況,并同意天津市供應鏈城市配送服務平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有關數據。
(二)申報程序
1. 項目申報。區屬企業(單位)向區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屬企業(單位)向所屬集團公司(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商貿城配會員企業向天津市交通與物流協會商貿城配專委會提出申請;按照申報材料目錄要求,報送項目正式申報材料(一式2份含電子版),12月30日前,將試點企業申報材料報至各區商務局、市屬集團或天津市交通與物流協會商貿城配專委會。
2. 項目初審。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對區屬企業(單位)申報情況進行初審,集團公司(或主管部門)對市屬企業(單位)申報情況進行初審,天津市交通與物流協會商貿城配專委會對商貿城配會員企業申報情況進行初審。初審內容包括:申報試點材料的完整性、齊備性,項目單位和試點方向等是否符合文件要求。初審意見及項目申報材料須于1月10日前報送市商務局。
3. 項目復核。市商務局對試點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復核。
4. 項目公示。市商務局在天津商務網上對試點企業申報情況給予公示。
(三)其它事項
市商務局將根據產業發展要求,把工作基礎好、參與積極性高的試點企業納入項目儲備庫,開展試點探索,宣傳試點企業經驗,示范引導和促進行業規模化發展。
2019年12月15日
(聯系人:流通處 高峰;聯系電話:58665682)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