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務局關于組織申報商務部重點零售業聯系企業的通知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2017年,商務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建立重點零售企業聯系制度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17〕378號),制定了重點零售企業聯系制度,確定了百家企業名單。近年來,零售業創新步伐不斷加快,新業態、新模式層出不窮,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重點零售企業堅持線上線下融合,充分發揮了穩價保供的積極作用。為持續推動零售業創新轉型工作,更好地發揮重點零售企業示范引領作用,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重點零售企業聯系制度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0〕149號)要求,現將組織開展商務部重點聯系零售企業的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行重點零售企業動態管理
按照“政府指導、企業自愿、多方協同、上下聯動”的原則,統籌考慮企業現狀與發展潛力,兼顧超市、便利店、百貨店、購物中心等主要業態結構與分布,結合企業智能化、標準化、集約化等方面發展水平,在《商務部重點聯系的零售企業名單(2017 年版)》(見附件1)的基礎上,繼續遴選一批規模較大、創新能力強、示范帶動作用突出的行業龍頭企業納入重點企業名單。對未按規定報告企業發展情況、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出現嚴重虧損或被整體收購的重點聯系企業,視情調整出重點零售企業名單,建立“有進有出”動態管理機制。
二、重點零售企業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條件
1.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經營,依法納稅,重合同守信用,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違反財經紀律等行為。
2. 注重企業文化塑造與培育,堅持“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具有特色鮮明的服務模式與運營體系。
3.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有明確的發展戰略規劃。
4. 積極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數字化轉型,在應用新技術、發展新業態、推廣新模式上具有引領示范作用。
5. 充分發揮流通骨干龍頭企業作用,在市場穩價保供中作出積極貢獻。
6. 能夠積極參與商務部門組織的交流活動,及時向商務部門報告企業重大改革創新舉措,定期向商務部門報告企業經營情況。
(二)指標要求
1. 以百貨店、購物中心為主營業態的,年銷售規模需在20億元以上。
2. 以連鎖超市、便利店、專賣店為主營業態的,年銷售規模需在10億元以上,直營門店數量需占30%以上。
3. 經營范圍涵蓋兩種以上的綜合性零售企業,年銷售規模需在30億元以上。
三、工作流程
(一)企業申請。企業按照自愿原則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連鎖企業需由全國性總部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申報企業要認真如實填報《企業基本情況表》(見附件)。
(二)逐級推薦。企業所在區商務主管部門向市商務局提出推薦意見,市商務局按照上述條件,對企業材料進行審核,并向商務部報送推薦企業名單及意見;對于《商務部重點聯系的零售企業名單(2017年版)》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企業,市商務局將及時提出調整理由和意見。
(三)公示發布。商務部將對企業規模、影響力、示范性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確定重點零售企業名單并公示發布。
四、有關要求
請符合條件的零售企業根據自愿的原則積極參與,按照通知要求詳細填寫有關情況,于6月23日前,將申請材料報所在區商務主管部門,所在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后,于6月25日前向市商務局提出推薦意見。市商務局進行全面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商務部推薦。
附件:企業基本信息和經營情況表.doc
2020年6月18日
(聯系人:市商務局流通處 王曉龍;聯系電話:58665730)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