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精神和《天津市承諾制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津黨辦發〔2018〕28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精神和《天津市承諾制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津黨辦發〔2018〕28號)要求,加快推進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提高項目審批服務效率,根據《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信用承諾辦法(試行)》,市發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關于在天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階段實行告知(信用)承諾制的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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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附件:
關于在天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階段實行告知(信用)承諾制的辦法(試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