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三屆全國學校
國防教育典型案例推薦遴選工作的通知
教體藝廳函〔2021〕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積極推進學校國防教育工作創新發展,適應新時代、新特點、新要求,教育部決定開展第三屆全國學校國防教育典型案例推薦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學習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深入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和強軍目標根本要求,鼓勵國防教育示范學校、特色學校廣泛交流經驗,示范引領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國防教育工作創新發展,不斷增強學生國防觀念和國家安全意識,培塑愛黨愛國愛軍精神。
二、推薦范圍
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國防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的通知》《教育部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 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國防教育特色學校遴選工作的通知》確定的國防教育示范學校、特色學校。
三、案例要求
(一)緊密圍繞國防教育示范學校、特色學校基本要求,反映學校國防教育整體工作情況,體現國防教育內容融入到中小學語文、歷史、地理、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融入到大學思想政治理論課、軍事課、體育課等課程中的成果和成效。
(二)體現具有創新性、突破性、實效性、典型性的政策、舉措和經驗。案例應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討等要素,主題突出、層次分明、特色鮮明、資料翔實、語言生動,富有感染力,字數控制在3000字以內,并按要求格式(見附件1)進行整理。
四、推薦要求
(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在組織國防教育示范學校、特色學校自愿申報的基礎上,遴選符合要求的1—3個典型案例予以推薦。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本著自愿原則申報。
(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2022年11月25日前將推薦的第三屆全國學校國防教育典型案例和匯總表(見附件2)的紙質文本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錢塘新區學源街998號行政樓313-1(浙江傳媒學院國防教育研創中心)李欽鵬收,0571-86832605。電子版發送至郵箱578760256@qq.com。
聯系人及電話:教育部國防教育辦公室 徐夢濤,010-66096474。
附件:1.第三屆全國學校國防教育典型案例格式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