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河北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度河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冀科外函〔2021〕15 號)文件要求,現組織開展 2022 年度河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簡稱“國合基地”)申報工作,經認定的 2022 年省級國合基地給予一次性經費補助。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合基地申報類型、重點支持方向及申報條件詳見附件轉發通知。
二、國合基地申報程序
1、申報國合基地的單位,須填報《河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請書》(見附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后報張家口市科學技術局(歸口管理部門)。
2、申報單位須簽署誠信承諾書,申報單位(含合作單位)要落實《關于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冀辦字〔2019〕1號)《河北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科研誠信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列入聯合懲戒、記入科研失信記錄的企業和人員,不具備本年度項目申報資格。
3、張家口市科學技術局審核推薦,填報申報匯總表并加蓋公章后,與申報材料一并報送省科技廳。
三、報送注意事項
1、申報材料:下列材料按順序 A4紙雙面打印,膠裝成1冊,一式五份,其中1、3、4、5項必須提供,2、6、7項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提供。
(1)河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請書(含實施方案)。
(2)建設國際創新園申請(市政府)。
(3)基地依托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復印件),海外研發機構、海外科技創新中心或海外技術成果轉化基地還需提供在駐在國(地區)注冊登記證書、國內母體公司出資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海外創新機構與國內母體公司系隸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4)中外雙方合作協議書(文本復印件和中文翻譯件)及簽約背景說明、簽約照片等相關材料。海外研發機構、海外科技創新中心或海外技術成果轉化基地還需提供土地購置證明或與駐在國(地區)簽訂的工作場地租約(文本復印件和中文翻譯件)。
(5)開展國際科技合作取得的成果性材料。海外研發機構、海外科技創新中心或海外技術成果轉化基地還需提供已取得成效的證明材料。
(6)產學研合作協議,市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復印件);
(7)知識產權證書,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技術轉移合同或協議,經濟社會效益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2、報送截止時間:2021年8月2日
3、材料要求:紙質版膠裝成冊一式五份,《河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請書》(含實施方案)電子版為WPS格式。
4、報送地址:紙質版報送至:張家口市經開區清水河南路惠通街市科技局合作創新和成果轉化科(4樓401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zjkhzysck@126.com。
聯 系 人:劉彥棟 王福禎
聯系電話:0313-4195820
附件:河北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度河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張家口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