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度中關村前沿技術創新中心支持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 2021- 08- 17 信息來源: 中關村高科技產業促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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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前沿技術創新中心: 為推動掌握前沿原創技術的企業和團隊在中關村示范區集聚,支持中關村示范區分園特色發展,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聯合相關分園建設了一批中關村前沿技術創新中心。依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中關村前沿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20〕2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附件1),現面向中關村前沿技術創新中心啟動2021年度支持資金申報工作,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經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同意,由所在園區(區政府)聯合支持建立的中關村前沿技術創新中心或者細分領域前沿技術創新中心。中心定位于原創前沿技術聚集區和服務區,致力于聚集和培育一批掌握重大原創前沿技術的企業和一批生態服務企業,探索有效引導產學研、上下游、投融資等各類創新主體加強對前沿科技服務的體系機制,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水平,構建領先的前沿技術服務生態。 二、申報內容及相關要求 申報單位需按照申報要求認真填寫材料,保證材料的真實有效。如以虛假材料申報,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中關村管委會資金支持,并將對社會進行公布。 (一)支持方向 支持中關村前沿技術創新中心圍繞重點產業關鍵核心環節,充分整合全球相關行業領域的技術、人才(核心團隊)、資本等創新資源,深入開展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市場推廣等產業促進工作,有效解決產業關鍵核心技術與共性問題,推動產學研用協同創新,為新興產業生態構建發揮重要作用。根據中關村前沿技術創新中心年度設施購置、空間改造、信息系統建設、房屋租賃、平臺運營等費用實際支出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二)時間要求 申報內容應為已開展的工作,時間范圍:截止到項目集中受理首日的一年內。 (三)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單位須按要求填寫《中關村前沿技術創新中心資金申報書》(附件2),并提供合同、發票、照片等相關證明材料,且合同執行期及所提供的發票等付款憑證須發生在申報書所規定的時間范圍內。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申報單位需提交電子版申報書及紙質版申報材料。 2.紙質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及其他附件材料)需蓋公章,用A4紙打印,裝訂成冊,裝訂線在左側,封面為紙質,一式兩份。 3.提交申報材料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6日,過期不予受理。 三、申報流程 按照“機構申報、資格審查、財務評審、專家復核、審定方案、對外公示”開展相關工作。 四、集中受理時間及聯系人 (一)集中受理 受理時間: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6日(工作日9:00-17:00)。 紙質版報送地址:海淀區阜成路73號裕惠大廈C座817辦公室。 電子版材料發送至:wli@zgcgw.beijing.gov.cn (二)聯系人 李老師、許老師; 88827157,13810287482。 附件: 1.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中關村前沿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管理辦法.pdf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