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評選第二十三屆中國專利獎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1〕124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為做好我市第二十三屆中國專利獎組織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專利權人地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并同時具備《通知》要求的以下條件,可以申報參評: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準)被授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含已解密國防專利,不含保密專利);
(二)專利權有效,在申報截止日前無法律糾紛,不存在未繳年費或滯納金等情況;
(三)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參評;
(四)未獲得過中國專利獎;
(五)一項專利作為一個項目參評;
(六)相同專利權人參評項目不超過2項;專利權人是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的,參評項目不超過4項;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參評項目總數不超過10項。
二、組織推薦
(一)推薦渠道
1.市知識產權局推薦。我局將從天津市專利獎金獎的參評項目中遴選優秀項目,推薦參加第二十三屆中國專利獎評選;申報中國外觀設計獎的,請于9月17日前將專利基本信息、300字以內的專利簡介及圖片等信息發至郵箱cqrenwei@tj.gov.cn市知識產權局將擇優推薦,逾期不予受理;
2.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知識產權局和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推薦;
3.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自薦。自2019年起,每家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每兩年可自薦1個項目參評;
4.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自薦。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薦2個項目參評;
5.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推薦,其中同專業領域的兩名院士可聯名推薦1項本專業領域的發明專利,每位院士僅限推薦一次。
(二)推薦程序
1.市知識產權局、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知識產權局、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院士推薦的項目以及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自薦的項目,請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推薦函(申報材料按《通知》格式要求刻制光盤,推薦函同時提供紙件和電子版,市知識產權局推薦項目由我局制作推薦函,其他項目由推薦或自薦單位制作推薦函)報我局運用促進處,由我局審核和公示后,統一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
2.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推薦的項目由其推薦單位直接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
三、工作要求
(一)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本屆中國專利獎評選工作,積極利用多種推薦途徑,配合做好推薦組織工作,推薦專利質量高、保護和運用成效顯著的項目申報第二十三屆中國專利獎;
(二)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遞發件日為準)報送的項目,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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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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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任偉
電話:23039860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華苑產業區華天道6號海泰信息廣場G座2層 運用促進處
郵編:3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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