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場監管標準〔2021〕13號
各市級有關部門、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管理,發揮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在推動各行業、各領域標準化工作中的作用,我委組織修訂了《天津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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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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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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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天津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技術委員會)的管理,科學公正開展各專業技術領域的標準化工作,提高標準制定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天津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技術委員會是在一定專業領域內從事標準化技術工作的非法人技術組織。
技術委員會的構成、組建、換屆、調整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 第三條 ?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技術委員會的工作,負責統一規劃、管理技術委員會。
??? 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本部門、本行業技術委員會的工作進行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
第四條? 技術委員會的設立和組建應當遵循適應需求、科學合理、公開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 技術委員會應當科學合理、公開公正、規范透明、獨立自主地開展標準化工作,在本專業領域內承擔以下職責:
??? (一)研究和完善本專業領域標準體系,及時掌握本專業領域標準化發展情況,了解標準化工作需求;
(二)協助相關單位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推動本專業領域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為標準;
(三)對地方標準的制定和實施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
(四)開展本專業領域標準化專題研究,承擔或參與相關標準實施效果的評估工作;
(五)組織開展本專業領域相關標準的宣貫、咨詢等技術服務;
(六)開展與相關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委員會、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合作與交流,協助相關企事業單位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
(七)管理下設分技術委員會;
(八)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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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 技術委員會由委員組成,委員應當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來自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行政主管部門、社會團體、消費者等利益相關方,單一利益相關方擔任委員的人數不超過委員總數的1/2。
??? 第七條? 技術委員會委員數量為單數,不少于21人,其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1-3人。
??? 分技術委員會委員不少于15人,其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1-2人。
同一單位在同一技術委員會任職的委員不得超過3人,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不得來自同一單位,同一人不得同時在3個以上技術委員會(含分技術委員會)擔任委員。
第八條? 技術委員會委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 (一)在本市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任職,并經其任職單位同意推薦;
??? (二)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者與之相對應的職務;
??? (三)熟悉本專業領域業務工作,具有較高理論水平、扎實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 (四)掌握標準化基礎知識,熱心標準化事業,能積極參加標準化活動,認真履行委員的各項職責;
??? (五)技術委員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 第九條? 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 (一)為本專業領域的技術專家;
(二)在本專業領域內享有較高聲譽,具有影響力;
???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與之相對應的職務;
(四)熟悉技術委員會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
(五)能夠高效、公正履行職責。
??? 第十條? 主任委員負責技術委員會全面工作,應當保持公平公正立場。主任委員負責簽發會議決議、標準報批文件等技術委員會重要文件。主任委員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員簽發文件。
??? 第十一條? 技術委員會設秘書處,負責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秘書處承擔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或在本市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二)在本部門、本專業領域內具有較高的話語權、影響力或較強的綜合實力;
??? (三)熟悉本領域技術發展情況和標準化工作情況;
(四)為秘書處開展工作提供所需的人員、經費和辦公條件,并將秘書處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計劃和日常工作,確保秘書處工作公正、公平地開展。
(五)標準化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秘書處具體職責和工作制度,由技術委員會章程和秘書處工作細則規定。
兩個單位聯合承擔秘書處,應當在秘書處工作細則中明確牽頭承擔單位及各自職責。
第十二條? 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設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1-3人。
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設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1-2人。
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由委員兼任,且不得來自同一單位。秘書長由秘書處承擔單位的人員擔任,應當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熟悉本領域技術發展情況以及國內外標準化工作情況,并有標準化工作經歷。
??? 秘書長負責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日常工作,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開展工作,其具體職責由技術委員會章程規定。
第十三條? 技術委員會委員應當積極參加技術委員會的活動,履行以下職責:
(一)提出標準化工作建議;
(二)按時參加標準技術審查、標準復審,以及技術委員會年會等工作會議;
(三)承擔技術委員會職責范圍內的相關工作;
(四)監督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及秘書處的工作;
(五)及時反饋技術委員會歸口標準實施情況;
(六)參加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及技術委員會組織的標準化活動;
??? (七)技術委員會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 第十四條?根據工作需要,技術委員會可以設顧問。顧問應當為本專業領域的專家或者學者,由技術委員會聘任,無表決權。
第十五條? 技術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總結上年度工作,安排下年度計劃。全體委員應當參加技術委員會年會。
??? 技術委員會可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處理相關工作。
第十六條? 下列事項應當由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形成提案,提交委員審議:
?? (一)技術委員會章程和秘書處工作細則;
?? (二)本專業領域標準規劃和計劃;
?? (三)技術委員會調整建議;
?? (四)工作經費的預決算及執行情況;
?? (五)技術委員會章程規定應當審議的其他事項。
?? ?委員投票表決事項,全體委員2/3以上贊成方為通過。表決結果應形成決議,由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存檔。
第十七條? 專業領域較寬的技術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組建分技術委員會,并制定組建方案報所屬行政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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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組建、換屆、調整
第十八條 技術委員會的組建程序為:申請籌建、公示、批復籌建、組建、申請成立、批復成立。
第十九條? 技術委員會組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專業領域清晰,且有明確的標準化工作需求;
(二)業務范圍與其他技術委員會無業務交叉;
(三)秘書處承擔單位具備開展標準化業務工作的能力和條件。
???? 第二十條? 技術委員會的籌建建議由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向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并填寫《天津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籌建申請表》(附件1)。無明確行政主管部門的,擬承擔秘書處的單位可以直接向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籌建申請。
第二十一條??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對籌建建議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組建條件的,對擬籌建的技術委員會進行公示并征集意向委員,公示期為30日。
對經公示存在異議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相關方進行協調。對經公示無異議或經協調達成一致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批復籌建。
第二十二條? 籌建單位應當在同意籌建后6個月內向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技術委員會組建方案。組建方案包括:
(一)天津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基本信息登記表(附件2);
(二)天津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登記表、委員匯總表(附件3、附件4);
??? (三)技術委員會章程草案;
??? (四)秘書處工作細則草案;
??? (五)本專業領域標準體系建設方案和技術委員會工作規劃(未來三至五年);
??? (六)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 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聯合籌建的,由牽頭單位征求共建單位的意見、建議后負責報送以上材料;共建單位應當配合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籌建單位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技術委員會籌建工作的,應當在籌建期屆滿前向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籌建申請,延期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期滿后仍不能完成籌建工作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撤銷籌建該技術委員會的批復。
第二十三條? 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對組建方案進行審核,對經審核通過的技術委員會予以批復成立;對審核未通過的,告知籌建單位進行調整,符合要求后再批復成立;對調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銷籌建該技術委員會。
第二十四條? 技術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任期屆滿應當換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提出換屆方案報送其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由其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于屆滿前3個月報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換屆方案應包括:
?? (一)換屆申請報告,內容包括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委員調整情況、技術委員會章程和秘書處工作細則修訂情況等。
(二)本屆技術委員會工作總結及下屆技術委員會工作計劃;
(三)下屆技術委員會章程和秘書處工作細則草案;
(四)下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承擔單位在人員、經費、辦公場所與設施等方面的支持情況;
(五)下屆技術委員會登記表、委員登記表和委員匯總表。
換屆方案符合要求的,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屆滿,沒有意見或意見協調一致的,批準換屆。換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意見未協調一致的,可以根據情況做出限期調整換屆方案、重新組建等處理。
技術委員會換屆和重新組建工作按照技術委員會組建相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五條 ?技術委員會在任期內,可以對組成人員進行調整,原則上每年不得超過一次。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的調整由技術委員會向其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委員的調整由技術委員會自行決定,報其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每次委員調整不超過委員總數的1/5。
第二十六條? 根據工作需要,籌建單位可以提出變更相關技術委員會工作范圍或名稱、調整秘書處承擔單位、注銷技術委員會等建議,報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七條? 技術委員會按照管理職責,可以提出變更分技術委員會工作范圍或名稱、調整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承擔單位、注銷分技術委員會等建議,經其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八條? 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相關技術委員會工作范圍、名稱、秘書處承擔單位,對專業領域標準化工作需求很少或相關工作可并入其他技術委員會的技術委員會,予以注銷。
?? ?第二十九條? 組建分技術委員會,由技術委員會制定組建方案報所屬行政主管部門。
分技術委員會的組建、換屆、調整參照技術委員會執行。
第四章?監督管理
??? 第三十條??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技術委員會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職責,對相關技術委員會進行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技術委員會應當建立內部監督檢查制度,加強自律,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 禁止技術委員會以營利為目的收取費用,禁止采取攤派、有償署名等方式收取不合理費用。
第三十三條? 技術委員會應當于每年11月初前向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并抄送業務指導單位。分技術委員會應當定期向技術委員會報告工作。
??? 第三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技術委員會及其秘書處、委員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均可向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市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投訴。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市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進行調查。
對經調查反映問題屬實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該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承擔單位或委員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可以作出重新組建該技術委員會、調整秘書處承擔單位、解聘委員等決定。
??? 第三十五條?技術委員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
??? (一)制定、審查標準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
??? (二)工作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
??? (三)秘書處承擔單位支持不力或秘書處工作不力,導致技術委員會無法正常工作的;
??? (四)未完成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部署的相關工作。
??? (五)對分技術委員會管理不力的;
(六)存在其他違規行為的。
??? 限期整改期間,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不再向其下達新的工作任務。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視情況調整秘書處承擔單位、重新組建或撤銷。
??? 第三十六條? 技術委員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調整秘書處或重新組建,并予以公布:
?? (一)排斥利益相關方參與標準制修訂活動、為少數利益相關方謀取不正當利益,嚴重影響標準制修訂工作的公正、公平的;
(二)在工作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三)長期不開展工作的;
(四)秘書處承擔單位對秘書處工作支持不力,或利用技術委員會工作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五)存在其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
???? 技術委員會調整秘書處、重新組建期間,停止該技術委員會活動。
??? 第三十七條? 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技術委員會報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撤銷委員資格:
(一)未履行本辦法和技術委員會章程規定的職責的;
(二)連續兩次無故不參加技術委員會工作會議或標準技術審查的;
(三)利用委員身份為本人或者他人謀求不正當利益的;
(四)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
??? 第三十八條? 分技術委員會的管理,本辦法沒有特別規定的,參照技術委員會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21 年9月28日起施行,原《天津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試行)》(津質技監局標[2011]408號)同時廢止。
???? 附件:1.天津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籌建申請表
????????? 2.天津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基本信息登記表
????????? 3.天津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登記表
????????? 4.天津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匯總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