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翻譯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方案
來源:人教處
發布時間:2021-09-2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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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人才引領高質量發展戰略,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續提升職稱評審科學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1年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21〕48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結合我市翻譯行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情況,制定本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評審專業及層級
2021年申報翻譯系列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朝鮮語/韓國語專業高級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本方案要求進行申報。尚未實行國家統一考試的語種,中、高級職稱可由本市委托中國外文局、外省市評審。
二、參評范圍
本市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駐津單位)中在職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翻譯專業工作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在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港澳臺和外籍人才,符合申報條件的,均可申報本系列相應層級職稱,一般每年只能申報一次。
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處分的專業技術人才,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三、評審標準
2021年本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有關標準條件,按照《市人社局市商務局關于深化翻譯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津人社規字〔2020〕13號)執行。
四、評審方式
2021年本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方式為:
副高級(一級翻譯):實行考評結合方式。申報人員通過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取得一級翻譯資格證書后,進入專家評審程序。
正高級(譯審):實行專家評審方式。
五、崗位要求
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申報評審。
六、申報材料
副高級(一級翻譯):
學歷證書、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一級翻譯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委托評審函、年度職稱報評人員名冊、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表、加蓋單位公章的勞動(聘用、勞務)合同。
從事口譯者,需提供在重要外事活動或國際會議中擔任首席翻譯,每年參加10次(或承擔100小時)以上同傳或交傳翻譯活動的佐證材料,作為主譯翻譯的5萬字以上的譯作(含公開發表、內部發行和內部使用材料);
從事筆譯者,需提供作為主譯翻譯的10萬字以上的譯作(含公開發表、內部發行和內部使用材料);
正高級(譯審):
學歷證書、副高級職稱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委托評審函、年度職稱報評人員名冊、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表、加蓋單位公章的勞動(聘用、勞務)合同。
從事口譯者,需提供在重大外事活動或大型國際會議中擔任首席翻譯,每年參加10次(或承擔100小時)以上同傳或交傳翻譯活動的佐證材料,作為主譯翻譯的10萬字以上的譯作(含公開發表、內部發行和內部使用材料);
從事筆譯者,需提供作為主譯翻譯的20萬字以上的譯作(含公開發表、內部發行和內部使用材料);
其它所需材料按照市職稱辦統一要求提交。
七、時間安排
根據《通知》要求,本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如下:
(一)2021年9月30日前:發布申報要求。在市商務局官網公布2021年天津市翻譯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方案;
(二)2021年10月8日至11月19日:開展申報推薦。各業務主管部門、用人單位開展職稱申報推薦工作;
(三)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開展線上申報。確定推薦申報人員在線填報本人申報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在線確認并提交至業務主管部門,業務主管部門完成確認并提交至職稱評審委員會;
(四)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組織專家評審。收取申報材料并組織專家評審;
(五)2022年1月3日至1月14日:公布評審結果。將評審結果面向社會公示,報送市人社局備案并抄送專業主管部門;
(六)2022年1月17日至1月28日:獲取職稱證書。職稱評審通過人員在職稱評審系統中獲取電子職稱證書。
八、公開方式
2021年天津市翻譯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方案、職稱評審通過人員等信息均在天津市商務局官網予以公告,天津市商務局官網網址:shangwuju.tj.gov.cn。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申報材料報送地點:天津市和平區大沽北路158號
聯 系 人:天津市商務局人事教育處 陳瑩璐
聯系電話:5866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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