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加強廣東省知識產權促進工作,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辦法》相關要求,我局計劃組織開展2022年度省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項目庫入庫工作。現將2022年度省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項目庫知識產權促進工作項目申報指南(見附件1—3,以下簡稱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請各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將申報材料的紙件(一份)和電子件(可編輯版word及蓋章掃描PDF版)報送至省局知識產權促進處,并同時在“粵財扶助平臺”上提交。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廣東省內注冊的科研機構、高校、企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二)申報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上為1年。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申報指南為準。
(三)項目申報資料。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缺少紙件或電子件的,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進入專家評審環節。申報材料請精煉簡潔,勿提交與此項目申報無關的內容及附件。
(四)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個項目內容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
(五)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
1.在線申報主體首次進入粵財扶助平臺(https://czbt.czt.gd.gov.cn/#/home),點擊登錄按鈕后,進行認證注冊并登錄。
2. 登錄完成后,填寫完善單位的基本信息。
3. 申報主體搜索到想要申報的項目后,點擊項目詳情頁中的“立即申報”按鈕,在申報頁面中填寫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附件,即可完成申報。
4. 完成線上申報后,請將申報材料紙件(一份)及電子件(可編輯版word及蓋章掃描PDF版)報送我局知識產權促進處。
(二)項目評審。我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按照評審結果排序列入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庫。
四、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時間為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1年9月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五、聯系方式
各項目聯系人詳見附件項目申報指南。
點擊下載:附件1-3.docx
1. 2022年度廣東省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和創新主體能力提升項目申報指南
2.2022年度廣東省知識產權運用和商標、地理標志商標戰略項目申報指南
3.2022年度廣東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和代理行業監管項目申報指南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