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知識產權局 關于評選推薦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激勵廣大知識產權系統干部職工開拓進取、奮發有為、再立新功,增強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內生動力,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推動知識產權事業再上新臺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組織開展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評選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08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評選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選推薦范圍
(一)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推薦范圍。全省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所屬處級以下機構,市、縣(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企事業單位及所屬知識產權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派駐我省的處級以下機構。副廳局級(含)以上的單位不參加評選。
(二)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個人推薦范圍。全省知識產權系統在職工作人員,從事知識產權工作5年以上。副廳局級或相當于副廳局級(含)以上的個人不參加評選,處級或相當于處級干部的比例不超過評選總數的20%。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并在教學、科研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和學術帶頭人,可按專業人員推薦。
二、評選推薦名額
本次表彰采取差額推薦評選方式進行,國家分配我省推薦名額先進集體4個、先進工作者4名。各單位可推薦1個先進集體和1名先進工作者。
三、評選推薦條件
(一)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評選推薦條件
1.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緊密圍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推動知識產權提質增效,認真履行職責,開拓創新、求真務實,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等工作方面成績突出,產生明顯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3. 圍繞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頂層設計,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加強專利、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等重點任務,積極作為,勇于擔當,創新方法,成績突出,有效促進知識產權水平提升。
4. 堅持黨建引領,重視隊伍建設,領導班子團結有力,奮發向上,勤政廉潔,作風優良,具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干部職工隊伍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優良的工作作風,社會形象良好。
5. 近5年內未發生違法違紀等問題;本單位承諾未發生意識形態重大問題,沒有社會征信問題。
(二)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個人評選推薦條件
1.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熱愛知識產權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團結同志,甘于奉獻,銳意進取,勇于創新,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3. 積極作為、勇挑重擔,促進知識產權工作提質增效,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等方面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和較強的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突出。
4. 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風正派,嚴于律己,清正廉潔,未發生違法違紀等問題;本人承諾未發生意識形態重大問題,沒有社會征信問題。
四、評選推薦程序
評選推薦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嚴格執行規定程序,實行初審、復審兩次審核,落實所在單位公示和省級公示。
(一)組織推薦和公示。按照評選條件,擬推薦對象須由所在單位民主擇優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各單位推薦對象,在本級范圍內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和簡要事跡,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于2021年9月3日前將初審材料,連同電子版(光盤)一并報省評選推薦領導小組辦公室。可先將蓋章掃描件和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審核后報送紙質材料。
初審材料包括:初審評選推薦工作報告、《推薦對象初審表》(附件2)。初審評選推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本地區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過程、擬推薦對象及其簡要事跡(不超過300字)、本級范圍內公示情況等。
(二)進行初審。省評選推薦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推薦單位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擬推薦對象的身份、簡歷、事跡等進行嚴格審核,提出建議名單,經省評選推薦領導小組審定后,確定擬推薦對象上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
(三)復審、公示。省評選推薦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初審的反饋意見組織復審,統一征求省級公安部門意見。其中,推薦對象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意見;推薦對象是企業及企業負責人的,須征求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意見,國有企業及其負責人還須征求紀檢監察和審計等部門意見,民營企業及其負責人還須征求統戰部門和工商聯意見。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事業單位及其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省評選推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推薦對象在全省范圍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所推薦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和主要事跡,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中,如遇對推薦對象存在異議情況,有關推薦單位要開展認真調查,盡快提出處理意見,若在規定時間內無法作出結論的,取消該對象的推薦資格。
各推薦單位于2021年9月23日前,將復審推薦材料報省評選推薦領導小組辦公室。復審推薦材料包括:正式推薦工作報告、《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附件3,一式6份)、《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附件4,一式6份)、《推薦對象征求意見表》(附件5,一式6份),正式推薦對象個人2寸藍底彩色證件照片電子版等。正式推薦工作報告包括復審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過程、推薦對象征求意見情況、在本地區公示情況、推薦意見等。
相關材料紙質版統一用A4紙報送,正式推薦材料須報送一式6份,相關材料的電子文本同時發至省知識產權局辦公室。推薦審批表、征求意見表等表格電子版,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www.cnipa.gov.cn)。
(四)研究上報。省評選推薦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征求意見、復審、公示情況,提請省評選推薦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正式推薦對象,于2021年9月30日前將復審材料,連同電子版(光盤)一并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評選要求
(一)堅持政治標準、嚴格評選推薦條件。要突出政治標準,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推薦。要堅持評選標準,嚴格評選條件,堅持以工作業績、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優中選優,同時充分考慮其一貫表現,確保選準選好實績突出、精神感人、催人奮進的典型。
(二)堅持面向基層,面向工作一線。評選推薦工作要面向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向工作在基層一線的集體和個人傾斜。注重推薦在知識產權工作中完成急難險重任務,功績卓著的集體和個人。嚴格控制處級干部參評比例。
(三)堅持依法依規,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評審推薦制度。堅持“誰推薦、誰負責”,切實發揮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對未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推薦的,經查實后取消推薦對象評選資格,并取消相應名額,不得遞補或重報;對違法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已受表彰個人有違法違紀行為的,經查實后按程序撤銷其所獲表彰獎勵。
(四)按時報送材料,確保工作進度。要嚴格履行推薦程序,按照分配名額,按時保質報送有關材料,確保工作進度,過時不報視為放棄。所有推薦材料都須同時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初審推薦材料和復審推薦材料先將蓋章掃描件和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hnszscqjbgs@163.com,審核后報送紙質材料。要嚴格按照填表說明填寫相關表格,不得隨意改變格式。
六、獎勵辦法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稱號,頒發獎牌和證書;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授予“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個人”稱號,頒發獎章、證書,按財務規定發放一次性獎金,享受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
七、組織領導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知識產權局聯合成立河南省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推薦工作領導小組(簡稱“省評選推薦領導小組”),負責本次評選推薦的組織領導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省評選推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評選推薦的各項具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知識產權局。
聯系電話:(0371)65800909
傳 真:(0371)65938245
電子郵箱:hnszscqjbgs@163.com
聯系地址:鄭州市金水區花園路21號省市場監管局花園路南區
郵 編: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