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知識產權局關于認真組織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的通知
各設區市知識產權局:
7月1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關于組織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的通知》(國知發運字〔2021〕20號),要求繼續深入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組織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現將通知轉發你們,請按照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以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為抓手,著力推進提質強基、品牌建設、產業強鏈和能力提升四大行動,在強化銜接、提升效能、示范引領上下功夫,將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工作落到實處,做出實效。
各地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要突出重點,按照“用好一件地理標志、做強一個品牌、發展一個產業、造福一方百姓”的思路,打造精品,樹立典型。請認真挑選本地區成效突出、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地理標志運用促進項目,推薦作為國家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備選項目,8月31日前將推薦書(加蓋公章的紙件及電子件)報送我局,我局將擇優遴選上報。
附件: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組織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的通知
江蘇省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