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計量單位使用情況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進一步規范計量單位使用,根據《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2021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的通知》(蘇市監信〔2021〕63號)要求,省局決定開展2021年度計量單位使用情況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省宣傳出版、文化教育等領域有關單位或組織的報刊、圖書等出版物。被檢查單位名單已由省局在數據庫中隨機抽取產生(詳見附件)。
二、檢查內容
相關單位或組織計量單位使用情況,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檢查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3.《國務院關于在我國統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命令》;
4.《全面推行我國法定計量單位的意見》;
5.《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使用方法》;
6.《關于改革全國土地面積計量單位的通知》;
7.《計量違法行為處罰細則》;
8.《GB310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國際單位制及其應用》;
9. 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四、檢查方式
檢查工作由省局計量處負責,委托第三方機構協助落實。根據“雙隨機”監管有關要求,組織相關專家組成檢查組,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單位使用情況“雙隨機、一公開”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要求集中開展檢查工作。檢查所需樣品由檢查人員到被檢查單位抽取或在市場上購買。
五、檢查時間和地點
擬于8月下旬開始,具體地點和時間,視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檢查人員要遵守新冠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在檢查中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確保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監督檢查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嚴格依法、依規進行,確保工作規范、程序合法、結果準確。檢查工作要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
(三)要堅持邊檢查、邊宣傳、邊解決實際問題的原則,做到以點帶面,通過對部分行業及機構的檢查,普及法定計量單位知識,提高全民法制計量意識。
(四)被檢查單位應積極配合監督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按期完成整改。省局將向社會公開監督檢查結果,對存在重大問題的單位,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附件:計量單位使用情況抽查名單.xls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