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各有關單位、各有關資質認定評審員: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隊伍管理,持續提升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技術評審工作質量,根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認可檢測司關于2021年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培訓考核具體事項的通知》有關要求,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決定組織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能力考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晉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考核
(一)報考要求。1.政治素質過硬,自覺擁護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含)以上相關專業學歷,及相關專業副高級(含)以上技術職稱,機動車領域報考評審員技術職稱如為中級職稱,需具有機動車檢驗機構相關檢驗檢測工作5年以上;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者,應從事檢驗檢測或者技術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應從事檢驗檢測或者技術管理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4.熟悉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相關法律法規,能夠運用《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RB/T 214-2017)等開展評審工作;5.身體健康,新晉評審員年齡原則不超過55周歲;6.具有良好語言表達和交流能力,熟悉計算機操作,能使用資質認定評審相關的軟件系統;7.所在單位同意并支持參加評審、監管工作,且本人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參加評審、監管工作,服從評審或監管工作需要調配;8.個人無違法違規記錄;9.對在本行業領域內技術能力強、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報考人員,可適當放寬報考條件。
(二)考試內容。新晉評審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部分包括通用類和專業類內容。
一是通用類考試內容。通用類考試主要涉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評審準則等,主要包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8號修訂)、《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9號);《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RB/T 214-2017);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的政策文件等。
二是專業類考試內容。專業類共三個類別,分為環境、食品、機動車,主要包括國家統一制定的相關專業的政策法規或評審特殊要求等內容。
1.環境評審員考試增加:《市場監管總局 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的通知》(國市監檢測〔2018〕245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17〕35號),《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的通知》(環發〔2015〕175號),《關于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環監測〔2018〕45號)。
2.食品評審員考試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國家認監委關于印發〈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的通知》(食藥監科〔2016〕106號)。
3.機動車評審員考試增加:《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機動車檢驗機構要求》(RB/T 218-2017)、《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 38900-2020)、《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GB 18285-2018)、《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3847-2018)。
三是面試考試內容。成績合格者可進入面試,考試內容為其報考的專業領域相關知識現場問答。
(三)報名材料。1.《2021年河北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考試報名表》(見附件2);2.學歷學位證明、職稱證明復印件;3.身份證復印件。
(四)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將報名材料(紙質版1份郵寄,電子版1份發郵箱)報省局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
(五)材料審核。省局委托有關單位安排技術行業委員會專家對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
(六)考核時間、地點安排。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結果公布。省局將在考核結束后,一個月內公示考核合格的評審員名單。考核通過的人員,納入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專家庫。
(八)其他事項。1.本次新晉評審員考試為免費考試,不收取考試人員費用。2.評審員考試均為自愿性考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他人報考。3.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報名條件,凡不符合條件的不得報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須經其所在單位核實并同意報考。凡提供虛假信息、材料報名的,一經發現,取消相關人員兩年內考試資格及本次考試成績。4.考試不安排考前統一培訓,以自學為主。5.有作弊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取消相關人員兩年內的報考資格。
二、現有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能力考核
現有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必須參加本次能力考核,能力考核要求參照新晉評審員報考要求和考試內容執行。
通過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的2021年國家級資質認定評審員網上能力測試和2021年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網上能力測試的可免于筆試,直接參加面試。考核不合格或不滿足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基本條件的將取消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資格。
三、做好參加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的國家級、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報考審核工作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認可檢測司關于2021年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培訓考核具體事項的通知》有關要求,擬參加國家級資質認定評審員報名需經省局審核通過后方可選擇測試場次。參加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的國家級和省級資質認定評審員考試人員及時登錄報名,并按照總局通知要求參加能力測試(具體要求見附件1)。
聯 系 人:呂劍飛
聯系電話:0311-67565195
電子郵箱:hbscjgrkc@163.com
郵寄地址:石家莊市中華南大街537號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
附件:1.市場監管總局認可檢測司關于2021年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員培訓考核具體事項的通知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