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全國知識產權系統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推動知識產權事業再上新臺階。廣大干部職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立足崗位、拼搏奉獻,涌現出一批敢于創新、勇于擔當、奮發有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為總結經驗,表彰先進,激勵廣大干部職工在新時代擔當作為、建功立業,以更飽滿的熱情、更有力的干勁積極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作出新的貢獻,今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將組織開展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我市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各相關單位積極組織推薦。
一、評選范圍
(一)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評選范圍。各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企事業單位及所屬知識產權部門,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所屬處級以下機構。
(二)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個人評選范圍。全市知識產權系統在職工作人員。從事知識產權工作5年以上,副廳局級或相當于副廳局級以上的個人一般不參加評選,處級或相當于處級干部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評選總數的20%。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并在教學、科研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和學術帶頭人,可按專業人員推薦。
二、表彰名額
評選表彰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100個,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個人100名。
表彰采取差額推薦評選方式進行。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分配推薦名額,北京市推薦5個先進集體、5名先進個人,先進個人中可推薦處級干部1名。
三、評選條件
(一)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指示論述和黨中央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緊密圍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推動知識產權提質增效,認真履行職責,開拓創新、求真務實,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等工作方面成績突出,產生明顯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3.圍繞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頂層設計,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加強專利、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等重點任務,積極作為、勇于擔當,創新方法、成績突出,有效促進知識產權水平提升。
4.堅持黨建引領,重視隊伍建設,領導班子團結有力,奮發向上,勤政廉潔,作風優良,具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干部職工隊伍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優良的工作作風,社會形象良好。
5.近5年內未發生違紀違法等問題;本單位承諾未發生意識形態重大問題,沒有社會征信問題。
(二)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熱愛知識產權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團結同志,甘于奉獻,銳意進取,勇于創新,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3.積極作為、勇挑重擔,促進知識產權工作提質增效,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等方面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和較強的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突出。
4.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風正派,嚴于律己,清正廉潔,未發生違法違紀等問題;本人承諾未發生意識形態重大問題,沒有社會征信問題。
四、組織領導
按照要求,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成立北京市推薦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北京市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北京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北京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推薦、評選和表彰的各項具體工作,北京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人事處。
五、推薦評選程序
推薦評選表彰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程序,即實行初審、復審兩次審核,分別在所在單位、北京市范圍和全國范圍進行公示(每次公示時間均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一)組織推薦和公示。按照評選條件,擬推薦對象須由所在單位民主擇優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
各推薦單位要對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擬推薦對象的身份、簡歷、事跡等進行審核。各相關單位于2021年8月26日前將初審材料,紙質材料連同電子版(光盤)一并報北京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初審材料包括:初審評選推薦工作報告、《推薦對象初審表》(附件2)、《推薦對象匯總表》(按推薦優先順序排序,附件6)。初審評選推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本單位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過程、擬推薦對象及其簡要事跡(不超過300字)、本單位公示情況等。
(二)初審和省級公示。全國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推薦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通過建議名單,報全國領導小組批準后,將結果反饋北京市領導小組。
北京市領導小組統一對通過初審的推薦對象征求公安部門意見。其中,對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按照管理權限還應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對企業及企業負責人還應征求生態環境、稅務、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意見,國有企業負責人還須征求審計部門意見,私營企業負責人還應征求統戰、工商聯等部門意見。上述工作由推薦單位統一組織辦理,不得由推薦人自行辦理。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違反企業用工規定,勞動關系不和諧,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不能參加評選。
北京市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正式推薦對象,在全市范圍內公示(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網站http://zscqj.beijing.gov.cn/)。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和簡要事跡,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中,如遇對推薦對象存在異議情況,推薦單位應及時向北京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說明情況,同步開展認真調查,盡快提出處理意見,若在規定時間內無法作出結論的,則取消該推薦對象的評選資格。
復審推薦材料包括:正式推薦工作報告、《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附件3,一式5份)、《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附件4,一式5份)、《推薦對象征求意見表》(附件5,一式5份)、《推薦對象匯總表》(按推薦優先順序排序,附件6,一式5份),正式推薦對象個人2寸藍底彩色證件照片電子版等。正式推薦工作報告包括復審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過程、推薦對象征求意見情況、在本單位、本地區公示情況、推薦意見等。
(三)復審和全國公示。全國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復審,提出擬表彰對象名單,提請全國領導小組審議后在全國范圍內(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局屬媒體等)公示5個工作日。
(四)作出表彰決定。全國領導小組根據公示情況,確定正式表彰對象名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發布表彰決定。
六、推薦評選要求
(一)堅持政治標準、嚴格評選條件。要突出政治標準,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推薦。要堅持評選標準,嚴格評選條件,堅持以工作業績、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優中選優,同時充分考慮其一貫表現,確保選準選好實績突出、精神感人、催人奮進的典型。
(二)堅持面向基層,面向工作一線。評選表彰工作應面向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向工作在基層一線的集體傾斜,注重推薦在知識產權工作中完成急難險重任務,功績卓著的集體。嚴格控制處級干部參評比例。
(三)堅持依法依規,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制度。堅持“誰推薦、誰負責”,切實發揮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對未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推薦的,經查實后取消推薦對象評選資格,并取消相應名額,不得遞補或重報;對違紀違法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按時報送材料,確保工作進度。要嚴格履行推薦程序,按時保質報送有關材料,確保工作進度,逾期不報視為放棄。所有推薦材料都須同時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初審推薦材料和復審推薦材料先將蓋章掃描件和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審核后報送紙質材料。要嚴格按照填表說明填寫相關表格,不得隨意改變格式。
七、獎勵辦法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稱號,頒發獎牌和證書;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授予“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個人”稱號,頒發獎章、證書,按財務規定發放一次性獎金,享受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
八、聯系方式
北京市推薦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人事處)
聯系電話:84080020
傳 真:84080190
電子郵箱:renshichu@zscqj.beijing.gov.cn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東大街8號東聯大廈三層303房間
郵 編:100009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