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為進一步加快構建全省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扎實推進縣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標準化建設,根據《山西省省級彩票公益金資助縣級文化設施建設項目申報指南》與《山西省財政廳關于編制省級部門2022年預算和2022-2024年中期財政規劃的通知》(晉財省直預〔2021〕20號)要求,現就做好2022年縣級公共文化設施建設項目儲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凡現有建筑面積不達國家建設標準的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均可申報,并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做如下分類:
1.人口低于20萬的一般縣(市、區)以及脫貧縣(指原國家級和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如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均不達標,可以單獨建設,也可以合并建設,單獨建設的建筑面積應不低于3000平方米/館,合并建設的建筑面積應不低于5000平方米/館;
2.人口在20萬—50萬的一般縣(市、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必須單獨建設,建筑面積應不低于3000平方米/館;
3.人口超過50萬的一般縣(市、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必須單獨建設,建筑面積應不低于4000平方米/館;
4.美術館可以單獨建設,也可以與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合并建設,人口低于20萬的縣(市、區)建筑面積應不低于1500平方米/館;人口在20萬-50萬的縣(市、區)建筑面積應不低于2000平方米/館;人口超過50萬的縣(市、區)建筑面積應不低于3000平方米/館;
5.上述設施功能布局和設計思路既要滿足日常免費開放需要,又要堅持勤儉辦事原則。嚴禁以設施建設為名,建設奢侈豪華建筑及與公共文化服務無關的配套設施,建筑規模應盡量控制在上述最低建設標準的2倍以內。
二、資助標準
1.縣(市、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單獨建設項目,按照200萬元/館進行資助。
2.縣(市、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合并建設項目,按照300萬元/館進行資助。
3.縣(市、區)美術館建設項目,按照150萬元/館進行資助。
為支持脫貧縣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在脫貧縣(區)建設的項目,資助標準在以上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
三、相關要求
1.縣(市、區)人民政府是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項目的建設責任主體,縣(市、區)文化和旅游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2.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項目建設資金,以當地政府自籌為主,省級彩票公益金專項引導支持;項目可以吸收其他渠道投資和社會無償捐贈等參與項目建設,但項目建成后產權歸屬為文化單位,不得改變用途或出租出借為辦公及業務用房。
3.項目建成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應合理界定土地和房屋產權,辦理相關產權和使用權證明,并在設施醒目位置設置“山西省公益性文化設施”“山西省省級彩票公益金資助項目”標識,作為申請購置驗收項目的必備條件,在申報文本中提供實證資料。
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應商市財政局做好資料審核和項目推薦工作,并出具部門意見,于8月21日前將正式申報文本報省文化和旅游廳財務處。申報文本內容詳見《山西省省級彩票公益金資助縣級文化設施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聯系人:李昊明
電 話:0351-7325129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