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區擬推薦名單的公示
關于2021年度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區擬推薦名單的公示
根據省食安委統一部署,南京市各區自2015年參加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區創建工作,創建期滿。2021年,鼓樓區、溧水區經自查自評向市食安委提出評價申請。按照省食安委《關于印發江蘇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蘇食安委〔2017〕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動態管理深入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的意見》(蘇食安委〔2020〕7號)、《關于印發江蘇省食品安全指數評價體系的通知》(蘇食安委〔2020〕8號),以及省食安辦《關于開展2021年度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工作的通知》(蘇食安辦〔2021〕11號)等文件規定,市食安辦牽頭組織、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實施了市級初評。綜合考量資料審核情況、現場復核情況以及各區滿意度調查結果等要素,擬推薦鼓樓區、溧水區參加2021年度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省級層面命名評價。
為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社會監督,現對推薦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6日,如對以上兩個區參加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區評議工作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市食安辦反映,聯系人:朱學進,電話:84639155。
南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