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城鄉建設局:
開展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建設,推廣應用生物質能、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等綠色清潔可再生能源,更大范圍和程度地替代傳統化石能源,是改善農村用能的迫切需要,是貫徹新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碳中和”愿景的重要舉措,對于治理城鄉有機廢棄物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和農村人居環境、促進農村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實現鄉村振興都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皖發〔2021〕1號)精神,示范帶動我省農村用能綠色轉型,現就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建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目標
到2023年底,全省至少建設16個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各市至少建設1個示范村(鎮),示范區域內綠色能源使用率達到50%以上,或者比示范建設前提高15%以上。
二、建設條件
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建設應結合本地實際,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可選擇自然村、行政村、人口集中居住區、鄉鎮政府所在地或工業園區作為示范建設點,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備豐富的綠色能源資源稟賦。區域內農業農村有機廢棄物等生物質能資源豐富,原料可收集量能夠保證需求,供應穩定可持續,收集成本合理,交通運輸條件便利。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等清潔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開發利用潛力較大的,也應納入示范建設內容。
(二)具備一定的綠色能源開發利用基礎。已經建成一定規模的綠色能源項目,并進行了部分推廣應用。
(三)綠色能源開發利用有穩定的技術依托單位和市場主體。
(四)所在市、縣(市、區)政府重視,能夠對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建設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基層組織管理能力較強。
三、建設內容
(一)大力發展綠色能源,增加綠色能源供給。
大力發展沼氣和生物天然氣。以農作物秸稈、人畜糞污、餐廚垃圾、農產品加工副產物等農業農村有機廢棄物為原料,以現實有需求、原料有保障、企業有盈利為建設條件,積極推進沼氣工程及生物天然氣工程建設。大力推進秸稈能源化利用。以秸稈等農林廢棄物為原料,發展生物質成型燃料、熱電聯產、熱解氣化及炭化等生物質能源化利用工程。鼓勵多能互補、綜合利用,積極推進太陽能、風能等綠色清潔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因地制宜發展地熱能。
(二)大力推廣綠色能源,推進傳統能源替代。
大力推廣沼氣及生物天然氣、生物質成型燃料、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拓寬農村綠色能源應用領域,以綠色清潔能源替代燃煤、薪柴等傳統能源。在生活領域,應用于集中居住區、集鎮、學校、敬老院、衛生院等集中用能區域的炊事供氣、清潔洗浴、冬季采暖、道路照明等;在生產領域,應用于企業園區運營、工業、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等供氣供電供熱采暖;在商業領域,應用于餐飲、酒店、洗浴等供氣供熱采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發展改革(能源)、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共同推進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建設。要高度重視,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明確時間節點,定期跟蹤調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建設有序推進。要加強農村綠色清潔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建設與管理,推進能源特色村鎮的建設發展。
各市農業農村局請于8月31日之前將綠色能源示范村鎮的實施方案報送至省農村能源總站。聯系人:楊惠中,聯系電話:0551-62643084,郵箱:nyzz3266@163.com。
(二)加強政策支持
各市、縣(市、區)有關部門要加大對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建設的財政支持力度。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獎補,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中央財政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等項目、資金,以及土地、技術服務等資源要向示范村鎮傾斜支持。積極推進沼氣發電上網標桿電價和上網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支持符合標準的生物天然氣并入城鎮燃氣管網。
(三)加強宣傳推廣
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建設對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改善生態環境和農村人居環境、促進農村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提高公眾尤其是農村居民對綠色能源的認知度和接受度,營造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建設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選取建設規范、成效突出的示范村鎮,適時召開現場推進會向全省推廣宣傳。深入挖掘典型案例,總結提煉、樹立標桿、推廣經驗、正面引導,推動綠色能源在農村的廣泛應用。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