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財政部經濟建設司關于反饋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合規性審核意見的預通知》要求,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開展服務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以及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示范平臺應在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在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無嚴重失信記錄。
2.申報示范平臺應為工業和信息化部(或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國家(或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不包括已通過合規性審核的北京市第一批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3.申報示范平臺能夠有效整合各類服務資源,具備為企業提供政策服務、創新和技術服務、數字化賦能服務、工業設計服務、融資對接服務、管理咨詢服務、市場開拓服務、培訓服務、法律維權服務和其他服務的能力,且有較好的服務業績和服務經驗。
二、平臺服務內容
申報示范平臺重點聚焦但不限于以下幾方面服務內容:
1.政策服務。提供有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宣傳、解讀、推送服務,幫助企業申報享受惠企政策。
2.創新和技術服務。提供技術研發支持、小試中試、檢驗檢測、知識產權、技術中介、成果轉化、人才對接及共性技術等服務,增強企業創新力和競爭力。
3.數字化賦能服務。提供上云用云、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等服務,助力企業提質增效。
4.工業設計服務。提供產品設計、功能設計、結構設計、品牌設計等服務,提升產品附加值。
5.融資對接服務。提供投融資對接、融資培訓、項目推介等服務,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6.管理咨詢服務。提供管理制度、生產運營、質量標準等管理咨詢診斷服務,幫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7.市場開拓服務。開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展覽展示、營銷對接等服務,通過新零售等模式幫助企業拓展市場。
8.培訓服務。提供面向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等多層次的培訓服務,提升企業人才隊伍素質。
9.法律維權服務。提供法律顧問、宣傳、咨詢、援助等服務,幫助企業規避法律風險,保護合法權益。
10.其他服務。提供創業、財稅、培育跟蹤、志愿服務等其他方面服務。
三、服務要求
1.示范平臺服務能力。申報主體2020年自主為企業提供政策服務、創新和技術服務、數字化賦能服務、工業設計服務、融資對接服務、管理咨詢服務、市場開拓服務、培訓服務、法律維權等相關服務。
2.示范平臺應制定完備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方案,服務內容清晰,服務措施應包括針對性強、可取得成效的近期幫扶和長期推動舉措,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供更加精準的服務,相關服務惠及北京市“專精特新” 中小企業。其中政策服務、創新和技術服務、管理咨詢服務、培訓服務應100%覆蓋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四、支持方式
本次將采取獎補結合的方式進行支持。一是服務補助。根據示范平臺服務質量,按照服務費用情況給予一定額度補助支持。二是績效獎勵。根據示范平臺年度績效考核目標完成情況,以及被服務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成長情況給予一定獎勵。入選的示范平臺,將根據服務和績效情況按比例進行資金分配,每家支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五、申報要求和監督檢查
1.本次申報原則上采取線上方式進行申報,申報主體應于2021年5月11日前按要求將電子版申報材料發送至郵箱:xingyiping@jxj.beijing.gov.cn。
2.申報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各項服務項目手續合規、有效。
3.獲得資金支持的示范平臺,申報單位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管理、審計等工作。
4.獲得支持的示范平臺,應接受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的定期指導,并定期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報送服務“小巨人”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工作進展及成效。
5.本次申報未指派任何中介服務機構提供收費的培訓、解讀、和申報服務,申報主體如有申報問題,請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中小處聯系聯系咨詢。
附件:1.北京市支持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材料清單
2.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服務產品情況統計表
3.北京市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服務方案編制要點
4.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服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績效目標表
5.申報承諾書
6.《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
7.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關于反饋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合規性審核意見的預通知》
咨詢電話:邢一平、丁長志 010-55578435
申報材料咨詢電話:李依霖 010-64058636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