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農業農村局,秦皇島、滄州市海洋和漁業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
近期中央和省級2021年部分農業財政轉移支付項目資金已提前下達,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實施《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有序銜接脫貧攻堅,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持續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指導“三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落地,進一步提高各項政策的指向性、精準性和有效性,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部分農業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的通知》總體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河北省2021年中央和省級財政部分提前下達農業轉移支付項目實施方案》。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三農”工作決策部署,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突出抓好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等重點任務,統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堅持新發展理念,落實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改革,突出保穩定、保供給、保增收,重點支持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為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一)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務農重本,國之大綱,鄉村振興戰略是黨和國家重大戰略之一,是關系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全局性、歷史性任務,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總抓手。緊緊圍繞發展現代化農業,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發揮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優勢,強化品牌科技支撐,奮力實現農業產業興旺;充分發揮農民作為農業農村發展主體作用,落實完善各項補貼政策,有效調動廣大農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廣大農民共同富裕;堅持綠色發展,加強農村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治理,扎實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有力推動鄉村振興示范區創建,促進農村生態宜居。
(二)穩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是持續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建成用好高標準農田,支持農機深松深耕,推廣綠色高效技術推廣服務,夯實農業生產能力基礎,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保障重要農產品供給,增加優質綠色農產品供給。二是實施質量興農戰略,調整優化農產品結構、產業結構和布局結構,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探索健全質量興農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加快推進農業由增產導向轉向提質導向。三是全面落實以綠色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改革方案,切實保護耕地、草原和水生生物資源。深入實施農業節水項目,加強土地保護利用,推進耕地質量提升。強化農業生態環境治理,大力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深入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開展農藥、農膜廢棄物回收改革試點,加快形成農業綠色生產方式。四是大力培育高素質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健全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扶持帶動小農戶發展,實現產業價值聯動,加快農業轉型升級。探索農村宅基地制度試點改革,激發農村發展新活力。
(三)深入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意見》(國發〔2017〕54號)要求,進一步創新和完善資金管理使用機制,深入推進財政支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統籌整合,切實提升政策的精準性、指向性和實效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市縣,特別是脫貧縣可在大專項任務清單范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在完成既定清單任務的基礎上,統籌安排指導性任務資金,重點解決制約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問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機購置補貼、輪作休耕、強制撲殺補助等對農牧民的直接補貼等約束性指標任務補助資金不得統籌使用。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鼓勵各地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強化中央、省級及市縣政策銜接配合,探索將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大氣污染防治等農業生態環境防治與資源循環利用政策統籌實施,將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牧場建設、及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等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政策統籌實施,在一個區域相對集中、整體推進,形成政策聚集效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持續優化財政支農投入方式。健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財政投入保障制度,創新資金投入機制和使用方式,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一是強化完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圍繞任務清單統籌資金使用,鼓勵各地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強化中央、省級及市縣政策銜接配合,深化推進統籌整合,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和支出結構,在一個區域相對集中、整體推進,形成政策聚集效應。二是充分發揮地方自主性,聚焦重點領域,補短板強弱項。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決策部署,重點支持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推動優勢特色產業發展,促進農業綠色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等重點任務,加快補齊農業發展短板。三是創新“三農”投入方式,提高資金效能。進一步深化落實“放管服”改革,推進“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牢固樹立以績效評價為導向的項目和資金安排機制,因地制宜探索創新資金使用方式,通過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以獎代補、風險補償等支持方式,撬動更多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農業現代化建設;優化財政資金使用機制,建立健全績效評價制度,強化結果運用,實現“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
二、資金規模和投向
(一)中央項目資金
2021年中央提前下達我省農業生產發展、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動物防疫補助以及高標準農田建設等四大類資金共計1214410萬元,其中中央農業產業發展專項資金735459萬元(冀財農〔2020〕140號)、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專項資金144108萬元(冀財農〔2020〕139號)、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46969萬元(冀財農〔2020〕138號)、農田建設補助資金287874萬元(冀財農〔2020〕141號)。
1.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該資金重點支持耕地地力保護、農機購置補貼、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合作社、家庭農場、產業化聯合體、奶牛牧場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高素質農民培育、農業特色產業發展(谷子產業)、節水農業技術推廣等項目。其中,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高素質農民培育工程項目、農村實用帶頭人培訓等項目實施方案需根據國家實施方案任務另行制定。
2.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該資金重點支持農牧民補助、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季節性休耕、輪作休耕、漁業資源保護(增殖放流)和化肥減量與耕地質量保護提升等項目。其中,農牧民補助項目、季節性休耕、輪作休耕等項目實施方案需根據國家實施方案任務另行制定。
3.動物防疫補助經費。該資金重點支持強制免疫補助和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等項目。
4.農田建設補助資金。該資金重點支持我省高標準農田建設。
(二)省級財政預算
省級財政提前下達農業轉移支付項目資金460253萬元,包括省級農業生產發展資金105295萬元(冀財農〔2020〕154號)、農產品質量安全及疫病防治資金34263萬元(冀財農〔2020〕150號)、農田建設專項資金91800萬元(冀財農〔2020〕157、160號)、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6500萬元(冀財農〔2020〕161號)、貧困縣“三員”生活補助5200萬元(冀財農〔2020〕159號)、旱作雨養種植試點項目25000萬元(冀財農〔2020〕151號)、鄉村振興專項資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189220萬元(冀財農〔2020〕164、165號)及新型經營主體示范帶動專項資金2975萬元(冀財農〔2020〕155號)。
1.省級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該資金重點支持智慧農業建設、鮮活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畜禽糞污等農業資源化利用、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農田工程設施維修養護、對外開放補助、農機深松及全程機械化示范、奶業振興示范省建設、農業創新驛站建設、新型經營主體示范帶帶動、農藥減量增效技術集成示范與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試點、地膜回收示范項目等方面。鑒于優勢產業集群、奶業振興、產業化發展、農業創新驛站、智慧農業、品牌建設等農業產業發展資金需要報省政府黨組會議研究后才能實施,目前項目資金暫時撥付到各市市本級,待省政府研究通過后再調整到有關市縣,相應項目實施方案同步印發。
2.農產品質量安全及疫病防治補助資金。該資金重點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與控制能力提升、農產品市場信息采集體系建設、農產品(農藥、肥料)質量檢測、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農作物新品種審定推廣、重大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及耕地質量與環境監測、強制免疫補助、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非洲豬瘟防控、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和省級疫情測報站運轉補助等方面。
3.農田建設專項資金。該資金重點支持我省高標準農田建設。
4.大氣污染防治(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資金。該資金重點支持畜禽糞污沼氣化處理及生物質能源利用等方面。
4.貧困縣“三員”生活補助資金。該資金用于解決落實我省62個貧困縣原鄉鎮(公社)農技員、農機員及基層獸醫有關待遇問題。
5.旱作雨養種植試點項目。該資金重點支持中南部地區小麥節水品種及配套技術推廣及張家口壩上地區旱作雨養項目(具體實施方案另行印發)。
6.鄉村振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專項資金。該資金重點用于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廁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及其他人居環境整治相關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具體實施方案另行印發)。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承擔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組織協調機制,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做好項目實施、績效評價和總結工作。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應督導縣級部門和各項目承擔單位抓好中央和省級財政支農政策落實,積極探索成熟有效的資金統籌使用辦法機制,確保財政支農政策有效落實。
(二)細化實施方案。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本《通知》和相關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盡快制定市縣項目實施方案,確立項目實施的組織領導、工作協作、監督管理等機制,明確實施條件、補助對象環節、補助標準、實施要求和監管措施,因地制宜確定補助方式,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先建后補、以獎代補、資產折股量化、擔保補助等支持方式。方案制定應加強與上級農業農村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溝通,逐項落實任務和細化資金,擇優確定項目承擔單位。項目實施方案制定和調整需報上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批,同時報省級對口單位和項目監督部門備案。
(三)強化政策公開。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及時將中央、省級財政支農政策措施和各級制定的實施方案向社會發布,并按規定程序做好補助對象、資金安排等重要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通過廣播電視、報紙通告、官網官微等多種渠道宣傳解讀政策,使廣大農民群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基層干部準確理解政策內容,積極營造有利于項目落地實施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項目調度。一是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針對項目實施不同階段的特點,采取切實有效的監管措施,強化全過程動態管理,加強現場督導檢查,及時妥善處理項目執行中的問題,重大事項要及時向省廳報告,確保項目實施質量和實施進度。二是要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報系統作為加強財政補貼資金監督與實施的重要載體,認真核實補助對象資格,加強資金監管、數據分析和跟蹤問效,提高補貼精準性。三是各級農業部門要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與相關政策銜接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7〕4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應用推廣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7〕93號)要求,指導各市、縣(市、區)將獲得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限指導性任務)支持的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農場、家庭牧場、農業托管服務組織,全部納入App新型經營主體直報系統管理,并督促各相關主體在App中及時填報補貼獲取情況。
(五)加強資金監管。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建立項目執行定期調度督導機制,及時掌握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一是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分別于8月25日、10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將項目階段性執行情況報省廳項目主管單位。二是要做好項目實施總結。年度終了,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全面總結分析項目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并提出有關建議,于下一年度1月15日前向省廳報送項目實施總結報告。三是要做好資金支付信息填報工作。每月10日前登錄河北省農業財政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218.12.43.123:81),填報上月項目資金執行和使用總結情況。每月項目執行總結填報情況將納入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每月月初進行上月項目資金撥付進度排比。
(六)加強績效評價和項目檔案管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應牢固樹立以績效評價為導向的項目資金安排機制,不斷提高使用效益。省廳將聯合財政廳適時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和第三方評估,并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嚴格獎懲措施,全面評估、考核政策落實情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將政策目標實現情況、任務清單完成情況、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納入指標體系,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方案,按規定要求開展項目績效自評。加強項目檔案管理,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從項目申報到驗收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包括有關文件、合同、照片、圖紙、音像、數據等,作為項目監督、資金檢查和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
各市、縣(市、區)制定的項目實施方案經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后,統一以市農業農村局文號行文,2021年3月10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備案(一式三份),具體詳細要求可與省廳對口處室聯系。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曹世茹,聯系電話:0311-86256756
郵 箱:hebnyjcc@163.com
通訊地址:石家莊市裕華東路88號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