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廢止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加強對馳名商標著名商標企業行政指導的意見》的通知
京工商發〔2018〕14號
各區分局、專業分局,市局機關各處室、稽查總隊、各事業單位,各協會、學會:
按照原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原國家工商總局《關于開展涉及著名商標制度的地方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法〔2018〕5號)的要求,市局組織全系統對現行有效的934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共清理出涉及著名商標制度的規范性文件13件。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經2018年4月23日市局第十一次局長辦公會審議決定,廢止《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加強對馳名商標著名商標企業行政指導的意見》(京工商發〔2009〕79號)。
特此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4月26日